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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仕达: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1-13  

股票代码:002403          股票简称:爱仕达           公告编号:2024-005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2 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合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7 名,代表股份 176,354,93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71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 名,代表股份 176,353,2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1.77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名,代表股份 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 0.0005%。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3 名,代表股份 4,437,3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30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
表股份 4,435,6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302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名,代表股份 1,7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 名见证
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176,353,2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0%;反对
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同意 176,353,5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 176,353,53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反对
1,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李波、毛卫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