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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氟多: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12-04  

   证券代码:002407            证券简称:多氟多            公告编号:2024-084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此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着良好的专业能力、独立
性和诚信记录,拥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期间,大华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为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
制审计及有关事项鉴证工作等。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

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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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 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

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

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

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

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

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

措施 3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2 次;1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4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

分 4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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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合伙人:
    姓名闫新志,2015 年 9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审计,2021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
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3 家次。
    (2)签字注册会计师:
    姓名王佳彤,2019 年 3 月加入大华从事审计工作,2021 年 11 月取得了北京市注册
会计师协会颁发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 2 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姓名熊亚菊,1999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
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50 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
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财务审计费用 100.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0.00 万元。系按照大华提供审
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
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
平等分别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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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
要求,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制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年限要求,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4 年
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大华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
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我们同意聘任大华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照,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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