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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高德红外: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16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4-02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 年度权
益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已经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总股本 4,270,736,10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9,790,305.51 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结转至下一年度。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详见 2024 年 5 月 1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的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若在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
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
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
月。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70,736,108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
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2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
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
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4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09             武汉市高德电气有限公司
        2                  00*****121                       黄立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张锐、胡旭
    咨询电话:027-81298268
传真:027-81298289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