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威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8-03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43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康威视”或“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书面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2 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
长胡扬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召开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
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董事会提
前通知的议案》。
同意召开本次董事会,并豁免提前发出会议通知要求。
二、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胡扬忠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委任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3.1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委任战略委员会委员:胡扬忠
(召集人)、胡瑞敏、吴晓波;
3.2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委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吕长江
(召集人)、谭小芬、徐立兴;
3.3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委任提名委员会委员:吴晓波
(召集人)、谭小芬、徐立兴;
3.4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委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胡瑞敏(召集人)、吕长江、王秋潮;
3.5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委任风险与合规委员会委员:
王秋潮(召集人)、徐鹏、傅柏军。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声明: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
立董事成员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吕长江先生担任召集人。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四、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徐鹏先生为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
议案》。
同意聘任黄方红女士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
附件。
黄方红女士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
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
议案》。
同意聘任金艳女士为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
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7.1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任何虹丽女士为高级副总经
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7.2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任浦世亮先生为高级副总经
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7.3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任郭旭东先生为高级副总经
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7.4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任毕会娟女士为高级副总经
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7.5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任徐习明先生为高级副总经
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7.6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任陈军科先生为高级副总经
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7.7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任黄方红女士为高级副总经
理,兼任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7.8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任金艳女士为高级副总经理,
兼任财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7.9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聘任蔡昶阳先生为高级副总经
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声明: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专业能力、从业经历均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后,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八、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
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倪玲玲女士为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
详见附件。
九、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
的议案》。
同意聘任蔡超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
附件。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3 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徐鹏先生,1976 年出生,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98 年至 2004 年,历任
五十二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2004 年加入海康威视有限公司,历任摄像机研发
经理、研发总监、产品总监,前端产品业务部总经理,海康威视副总经理、高级
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徐鹏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
截至目前,徐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8,622 股。徐鹏先生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徐鹏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何虹丽女士,1973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01 年 12 月加入海康威视有限
公司,历任海康威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经理。
何虹丽女士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
截至目前,何虹丽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1,500 股。何虹丽女士是公司股
东杭州威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威讯”)的合伙人,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何虹丽女士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
浦世亮先生,1977 年出生,工学博士,高级工程师。2006 年 4 月加入海康
威视,历任研发工程师、研发经理、研发总监、首席专家。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
经理、研究院院长。
浦世亮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
截至目前,浦世亮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65,900 股。浦世亮先生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浦世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郭旭东先生,1972 年出生,工学学士。2002 年 7 月加入海康威视有限公司,
历任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国内营销中心市场总监,国内营销中心副总经理。现任
本公司高级副总经理。
郭旭东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
截至目前,郭旭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1,140 股。郭旭东先生是公司股
东杭州威讯的合伙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郭旭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毕会娟女士,1971 年出生,工学博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9 年 4 月
至 2016 年 8 月,历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工程师、高级工程师、
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研发部主任、副总工程师、副所长。2016 年 8 月加入海康
威视,历任海康威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经理。
毕会娟女士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
截至目前,毕会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6,100 股。毕会娟女士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毕会娟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徐习明先生,1973 年出生,工学学士。1996 年 7 月至 2016 年 9 月,历任
IBM 中国有限公司工程师、部门经理、总监、咨询服务合伙人、咨询服务高级合
伙人、副总裁。2016 年 9 月加入海康威视,历任海康威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
高级副总经理。
徐习明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
截至目前,徐习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7,900 股。徐习明先生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徐习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陈军科先生,1971 年出生,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94 年至 2001 年,历
任五十二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2001 年加入海康威视有限公司,
历任技术管理中心 DVR 组技术总监、供应链管理中心总经理、职工代表监事。现
任本公司高级副总经理。
陈军科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
截至目前,陈军科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军科先生是公司股东杭州威
讯的合伙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军
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方红女士,1982 年出生,法学学士。2009 年 6 月加入海康威视,历任法
务部主管、内审部主管、内控部总监、海康威视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现任本
公司高级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黄方红女士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高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会秘
书的情形。
截至目前,黄方红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99,500 股。黄方红女士已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
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黄方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方红女士的联系方式:电话:0571-89710492;传真:0571-89986895;邮
箱:hikvision@hikvision.com;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518 号。
金艳女士,1979 年出生,管理学硕士,会计师。2004 年加入海康威视有限
公司,历任财务经理、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海康威视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金艳女士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
截至目前,金艳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1,000 股。金艳女士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金艳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昶阳先生,1971 年出生,工学学士。2004 年加入海康威视有限公司,历
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政企合作部总监,投资部总监、战略与市场部总监、海康
威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高级副总经理。
蔡昶阳先生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
不得提名为高管的情形。
截至目前,蔡昶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9,500 股。蔡昶阳先生是公司股
东杭州威讯的合伙人,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蔡昶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倪玲玲女士,1983 年出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11 月任职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2010 年 12 月加入海康威
视,历任内审主管,现任本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内控部总经理。
倪玲玲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倪玲玲女士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蔡超先生,1992 年出生,经济学学士,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专业,已
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2022 年 7 月加入海康威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蔡超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任职条件,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蔡超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蔡超先生的联系方式:电话:0571-89710492;传真:0571-89986895;邮箱:
hikvision@hikvision.com;地址: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51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