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24-041 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8 月 2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物联网街 518 号海康威视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宗年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31 人,代表股份 5,814,220,824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62.31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5,354,531,37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57.38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16 人,代表股份 459,689,4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92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24 人,代表股份 463,162,441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4.96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3,472,99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037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16 人,代表股份 459,689,45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9267%。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表决,表决结果 如下: 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非独立董事胡扬忠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5,675,191,256,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088%;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324,132,873,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9825%; 1.02 非独立董事傅柏军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5,674,855,745,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030%;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323,797,362,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9101%; 1.03 非独立董事徐立兴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5,674,868,487,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033%;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323,810,104,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9129%; 1.04 非独立董事徐鹏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5,674,841,203,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7.6028%;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323,782,820,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9070%; 1.05 非独立董事王秋潮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5,673,374,668,占出席会议所有 股东所持股份的 97.5776%;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322,316,285,占出 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5903%。 胡扬忠先生、傅柏军先生、徐立兴先生、徐鹏先生、王秋潮先生当选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独立董事吴晓波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5,664,035,595,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7.4169%;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312,977,212,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7.5740%; 2.02 独立董事胡瑞敏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5,670,786,348,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7.5330%;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319,727,965,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0315%; 2.03 独立董事吕长江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5,674,808,563,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7.6022%;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323,750,180,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8999%; 2.04 独立董事谭小芬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5,674,809,284,占出席会议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 97.6022%;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323,750,901,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9001%。 吴晓波先生、胡瑞敏先生、吕长江先生、谭小芬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非职工代表监事陆建忠先生:获得选举票数 5,674,841,992,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028%;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323,783,609,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9071%; 3.02 非职工代表监事黄星女士:获得选举票数 5,674,840,184,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028%;其中,获得中小股东的选举票数 323,781,801,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9.9067%。 陆建忠先生、黄星女士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5,812,276,839 股 , 占出 席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666%;反对 1,676,3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8%;弃权 267,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1,218,45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5803%;反对 1,676,35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619%; 弃权 267,6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578%。 5、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津贴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5,812,316,659 股 , 占出 席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672%;反对 1,638,3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82%;弃权 265,8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4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1,258,27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5889%;反对 1,638,3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537%; 弃权 265,83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5,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574%。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同 意 5,812,907,799 股 , 占出 席会 议所 有 股东 所持股份的 99.9774%;反对 1,018,3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5%;弃权 29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 份的 0.005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461,849,416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7165%;反对 1,018,3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199%; 弃权 29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636%。 该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张帆影、叶敏华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 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 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