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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达实智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10-30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4-076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由公司董

事会召集召开。

    3.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 具体 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1 月 11 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一路 28 号达实大

厦 43 楼大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编码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提案 1 已经公司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 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调整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

公告》《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3.    提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方可获

通过。

   4.    提案 1 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

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时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代理人需持本人

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

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

人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印
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2:00 至 5:00。

   2.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硕

   邮编:518057

   电话:0755-26525166

   电子邮箱:das@chn-das.com

   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

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21”,投票简称为“达实投

票”。

   2.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上午 9:15,结

束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代表本人出席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

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请在对应表决意见栏打“√”。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