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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胜利精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2024-12-13  

证券代码:002426                证券简称:胜利精密                公告编号:2024-063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工业园金旺路 6 号 1A 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徐洋。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 、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共 1,755 人 , 代 表 股 份
302,746,6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68%。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
下简称“中小股东”)共 1,754 人,代表股份 25,020,6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7386%。
    (1)出席现场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 代表股份
                                           1
277,731,8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98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的股东 1,753 人,代表股份 25,014,7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384%。
    2、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实施回购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及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等事项,公司

总股本由 3,441,517,719 股变更为 3,402,625,916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人民币
3,441,517,719 元变更为人民币 3,402,625,916 元。
    根据上述股本变动情况,公司对注册资本进行相应变更;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
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298,942,9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436%;反对 2,698,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13%;

弃权 1,105,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5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217,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7981%;反对 2,698,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842%;弃权 1,105,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17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8,877,2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
98.7219%;反对 2,686,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874%;
弃权 1,182,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151,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5355%;反对 2,686,5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7374%;弃权 1,182,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7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271%。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8,742,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74%;反对 2,533,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68%;
弃权 1,470,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5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016,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963%;反对 2,533,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247%;弃权 1,470,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2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89%。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2.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8,362,0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518%;反对 3,179,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01%;
弃权 1,205,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636,1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4764%;反对 3,179,1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7062%;弃权 1,205,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5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74%。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3
    2.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8,736,9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756%;反对 2,705,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35%;
弃权 1,304,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011,0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748%;反对 2,705,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114%;弃权 1,304,5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65,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39%。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2.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8,815,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15%;反对 2,753,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94%;
弃权 1,177,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089,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2881%;反对 2,753,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040%;弃权 1,177,9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079%。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2.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8,589,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270%;反对 2,634,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01%;
弃权 1,522,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2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863,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3868%;反对 2,634,2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4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284%;弃权 1,522,4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4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48%。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2.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8,851,3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34%;反对 2,576,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10%;
弃权 1,318,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1,125,4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4320%;反对 2,576,4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974%;弃权 1,318,7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8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06%。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0,810,4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605%;反对 46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38%;
弃权 1,470,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3,084,5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618%;反对 46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05%;弃权 1,470,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77%。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0,276,3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41%;反对 1,01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58%;
弃权 1,453,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5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2,550,4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1272%;反对 1,01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630%;弃权 1,453,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35,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098%。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98,701,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640%;反对 2,561,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59%;
弃权 1,483,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4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0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0,975,9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345%;反对 2,561,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358%;弃权 1,483,6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34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297%。

    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0,598,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05%;反对 5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90%;
弃权 1,636,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4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2,872,8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157%;反对 5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43%;弃权 1,636,3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400%。
    本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黄昕律师、赵胜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其他的召集、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与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协力(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苏州胜利精密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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