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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路通信: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4-12-12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广东盛路
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路通信”、“公司”、“上市公司”)持
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及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有关规定,对盛路通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
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28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盛路通信于 2018 年 7 月 17 日公开发行了 1,000 万张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13,300,000
元(含税)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 986,700,000 元,扣除其他发
行费用 1,650,000 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985,050,000 元。2018
年 7 月 23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认购资金的实收情况
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8]第 ZC10434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
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2019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以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
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正电子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中的 22,000 万元募
集资金变更用于“盛恒达军民融合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为“南京市栖霞区马群科技园金马路 10 号”、将公司开设于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变更至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的募集资
金专户。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均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已发表核查意见,并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2019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名称及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盛恒达军民融合产业园一期”项目名称变更为
“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项目,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合正电子智能制造基地
建设项目”及“合正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长江保荐已发表核查意见,
并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 2019 年
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盛路通信智能通信天线研发与生产中心建设”的剩余募集资金变更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长江保荐已
发表核查意见,并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2022 年 11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的实施方式变更为以借款
与增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上述事项,独
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长江保荐已发表核查意见,并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
议通过。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
“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和“盛恒
达科创产业园一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事项,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长江保荐已发表核查意见。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具体投入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4
序                    承诺投资总   调整后投资                   募集资金    募投项目实
        项目名称                                年 6 月 30 日
号                        额           总额                     投入进度      施主体
                                                已使用金额
     盛路通信智能通                                                        广东盛路通
1    信天线研发与生   39,000.00     2,262.68      2,262.68      100.00%    信科技股份
     产中心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合正电子智能制
2                     47,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造基地建设项目
     合正电子研发中
3                      6,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心建设项目
     南京恒电微波信
     号模拟技术中心                                                        南京恒电电
4                      8,000.00     8,000.00      4,059.76      50.75%
     及环境试验与测                                                        子有限公司
     试中心建设项目
                                                                           南京盛恒达
     盛恒达科创产业
5                       不适用     22,000.00     16,970.04      77.14%     智能科技有
     园一期
                                                                           限公司
     永久性补充流动
6                       不适用     68,916.62     68,916.62      100.00%       不适用
     资金

       合 计          100,000.00   101,179.30    92,209.10      91.13%          -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
内容不发生变更的情形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
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和“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的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 2024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目前,“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已经基本完成了主体结构建设,公司基于
业务发展及未来规划需要,在施工过程中优化调整方案并重新报批,导致建设周
期相应延长,预计短时间内无法完成装修工作及取得竣工验收文件;“南京恒电
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因与“盛恒
达科创产业园一期”一致,导致其建设周期需相应延长。

    基于上述原因,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并经过谨慎的
研究论证,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内容不发生变更的情形下,将“南京恒电微
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和“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
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
目”和“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
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
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
量,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南京恒电微波信号模
拟技术中心及环境试验与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和“盛恒达科创产业园一期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延期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的,符合全体股东利
益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
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