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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志强)2024-03-26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潘志强)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自从本人担任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
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认真履行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自2023年7月7日起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2026
年7月7日届满。现就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2023年度公司董事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
出异议。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组织召集3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大
            会会议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会次数

潘志强           3            3            0        0          否            2

    注: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按时参加了本届董事会召开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和
股东大会会议。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详细阅读会议材料,对公司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
绍进行认真审核,并与相关人员沟通,获取作出准确决策所需要的信息。在会上认真审阅会
 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作出判断,对重大事项
 充分发表独立意见。

      2023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时间               会议届次              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
                      第六届董事会第   1、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2023 年 7 月 7 日
                      一次会议         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2023 年 7 月 28 日
                      二次会议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2、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暨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3 年 10 月 24 日                    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三次会议
                                       3、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和独立意见

      三、对上市公司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度,本着勤勉尽责对公司及投资者高度负责的态度,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深入沟通,并通过现场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等方式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报告期内对公司成立海外子公司的合理性、海外投
 资的可行性进行了重点关注,要求公司提供海外发展的相关计划规划;在此基础上,为公司
 的发展建言献策,建议公司持续完善合规性;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

      本人就职期间,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生产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
 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
 凡是须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
 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出具同意纳入董事会讨论的事前
 认可意见和发表专项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对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真实性进行了核查;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
 核查,促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准确地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并加强自愿披露工作,保证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的平等和公开,保障
 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自身学习情况

    本人通过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切
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职
情况如下: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工作中认真核查公司拟聘任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重点关注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积极
参加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对公司专精化、国际化的战略规划提出了诸多建议,并结合自身
特长,对国际法律风险的规避提出了多条建议。履行了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一直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证
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研讨活动,并通过了解
行业动态和同行业公司的经营情况,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提高自身
履职的能力。

    七、其他事项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发生;

    5、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2023年度的任职情况汇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保证:在任职期间,本
着诚信、勤勉、忠实的原则,努力承担独立董事的职务职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
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为公司董事会科学
决策提供积极的建议,促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持续健康发展,增强盈利能力,为全
体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经自查,本
人仍然符合独立性的规定,本人的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志强)》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潘志强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