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摩恩电气:关于增加2024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2024-12-14  

证券代码:002451              证券简称:摩恩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7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4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财务资助的对象为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
子公司摩恩新能源系统(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新能源”)。
2、公司本次拟向摩恩新能源增加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 2 亿元,期限为本议案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财务资助额度事项之日
止,资金使用费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本次提供
财务资助后,公司向摩恩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为人民币 4 亿元(含 2024 年
3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3、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财务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摩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恩电缆”)
和问泽鸿先生因资金原因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的财务资助。
5、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
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
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摩恩新能
源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资金需求不断追加,为缓解其融资难度,降低公司整体融
资成本,公司通过综合考虑,决定拟向摩恩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 2 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
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2024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 2024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为进一步降低公司整
体融资成本,缓解子公司融资难度,公司通过综合考虑,在不影响自身正常运营
的情况下,拟向控股子公司摩恩新能源追加提供财务资助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
元,借款利率按同期同类银行借款利率收取借款利息,期限为本议案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财务资助额度事项之日止。本次追
加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 2024 年度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度由不超过人民
币 2 亿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
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摩恩新能源系统(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MA252TGP1R

    法定代表人:朱志兰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1 月 20 日

    住所:扬州市宝应县经济开发区东阳北路 18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
项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电机制造;电线、电缆经营;电子元器件与机
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
专业设备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
工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51%

——其中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股      48.5%

——其中通过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摩恩电缆股 2.5%
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

问泽鸿                                        49%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                   57,422.54                    76,751.82

负债总额                 36,901.75                    56,505.63

净资产                   20,520.79                    20,246.19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2,006.25                    82,368.66

净利润                    386.53                         -33.57


注:摩恩新能源最新的信用状况良好,经查询,摩恩新能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其他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企业名称:摩恩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000MA20PBE06F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公司住所:扬州市宝应县经济开发区东阳北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朱志兰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 年 12 月 25 日
    营业期限:2019 年 12 月 25 日 至 ******

    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及附件的开发、制造及销售,电线电缆的技术开发、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金属材料的销售,电线电缆行业的投资,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
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摩恩电缆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未按出资比例向摩恩新能源提供同等条
件的财务资助。

    2、问泽鸿,身份证号码:3210231965****0454,住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

    问泽鸿先生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未按出资比例向摩恩新能
源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

    (四)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因资金筹集原因,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较为困难,因此本次资
助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单方提供财务资助。摩恩新能源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在向其提供财务资助期间,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
管理和风险控制,且摩恩新能源经营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
资产负债率低,因此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上一会计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3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摩恩新能
源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借款期 12 个月的财务资助,借款利率按同
期同类银行借款利率收取借款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披露
的《关于 2023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被资助对象摩恩新能源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接受财务资助额度为人民币
1,466.15 万元。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摩恩新能源之间的财务资助事项,财务资助双方尚未签订正式的协议,
后续将由双方在实际发生时进行约定,协议的具体内容以财务资助双方实际签署
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摩恩新能源为公司持有 51%股权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全面参与摩恩新能源
的经营管理,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
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其日常生产经营
和项目建设的进展,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
化情况,继续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监督管理、控制资金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综上,上述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
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财务资助是基于摩恩新能源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
解决其正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经营和业务拓展,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接受财务资助方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
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接受财务资助方具有较强的盈利能
力和履约能力,公司为摩恩新能源增加财务资助风险属于可控范围内,且本次财
务资助资金使用费率为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定价
公允。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为控股子公司增加财务资助主要是为支持摩恩新
能源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拓展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整体的战略发展。摩
恩新能源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地业务、资金管
理的风险控制,对其增加财务资助整体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增加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人民币 1.65 亿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1.85%。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
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被资助对象亦不存在逾期还款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