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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软科技: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2024-01-25  

证券代码:002453      证券简称:华软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调解结案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股权转让款 6,952 万元及相关利息、违约金、其

他费用 4,622.45 万元,合计 11,574.45 万元(暂计算至起诉日);

本案全部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以及律师费用。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已经法院调解结案

但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本次诉讼涉及的其他应收款计提了相关

坏账准备,公司后续将根据执行情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会计

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

准。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

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2023)京 0108 民初 20240
号及《民事裁定书》(2023)京 0108 民初 20240 号。现将相关诉讼

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就与上海银嘉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金华

永银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银希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孔建国、张浩、付临门支付有限公司之间股权转让协议欠

款纠纷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此后收

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诉讼服务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

(2023)京 0108 民初 20240 号,法院已接收公司起诉材料,并对财

产保全事项下达裁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5 月 22 日披露于《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49)。

    二、 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

(2023)京 0108 民初 20240 号及《民事裁定书》(2023)京 0108 民

初 20240 号,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各方自愿达成如下

调解协议:

    一、被告上海银嘉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金华永银商务服务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银希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付临门

支付有限公司、孔建国支付原告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本金 6,952 万元及该款的违约金(从 2020 年 3 月 31 日起至实际支付
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四点五的标准计算,并扣除 2023 年 5 月 10 日

起及之后支付的违约金);

    二、被告上海银嘉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金华永银商务服务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银希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付临门

支付有限公司、孔建国支付原告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此前欠付

的违约金 370,800 元;

    三、被告上海银嘉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金华永银商务服务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银希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付临门

支付有限公司、孔建国支付原告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债权

的费用 3,866,875.07 元;

    四、上述全部款项清偿顺序为:实现债权的费用、违约金、本金,

各被告每周还款金额不得低于 50 万元,并承诺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

之前全部还清,如任意一期逾期付款,原告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

    五、被告上海银嘉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金华永银商务服务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金华银希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付临门

支付有限公司、孔建国支付原告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案件受理

费 311,519 元、保全保险费 46,297.8 元,保全费 5,000 元,于收到

调解书之日起 30 日内付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六、各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三、 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尚未披露的非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尚未披露的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共计 5 起,涉及金额

3,504 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或申请人的诉讼、仲

裁事项 2 项,涉及金额 3,051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被

申请人的诉讼、仲裁事项 3 项,涉及金额 453 万元。

    四、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已经法院调解结案但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本次

诉讼涉及的其他应收款计提了相关坏账准备,公司后续将根据执行情

况和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并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23)京 0108

民初 20240 号及《民事裁定书》(2023)京 0108 民初 20240 号。

    特此公告。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