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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锋锂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8-14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4-071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13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公司 A 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 2024 年 8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下午 15:00。
    2、会议地点:江西省新余市经济开发区龙腾路公司总部研发大
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王晓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

1,475 名,代表股份数量 661,400,039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2,017,167,779
 股的 32.7885%。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名,代

 表股份数量614,771,978股,占公司有表决票股份总数的30.4770%;其
 中现场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4名,代表股份数量

 520,099,885股,占公司有表决票股份总数的25.7837%;现场出席会议
 的H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2名,代表股份数量94,672,093股,占公
 司有表决票股份总股数的4.6933%。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1,469人,代表股份数量
 46,628,061股,占公司有表决票股份总数的2.3116%。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北京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分别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A股股东    564,333,152      99.5774%   2,150,354      0.3794%   244,440      0.0431%
H股股东    94,659,784       99.9870%     625          0.0007%   11,684       0.0123%
全体股东   658,992,936      99.6361%   2,150,979      0.3252%   256,124      0.0387%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4,234,36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642%;反对 2,150,3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6116%;弃权 244,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242%。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A股股东    564,853,214     99.6692%   1,637,032    0.2889%    237,700       0.0419%

H股股东    94,650,024      99.9767%      625       0.0007%    21,444        0.0227%

全体股东   659,503,238     99.7132%   1,637,657    0.2476%    259,144       0.0392%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4,754,4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795%;反对 1,637,0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5107%;弃权 23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098%。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A股股东    564,617,058     99.6275%   1,883,448    0.3323%    227,440       0.0401%

H股股东    94,658,853      99.9860%     1,556      0.0016%    11,684        0.0123%

全体股东   659,275,911     99.6788%   1,885,004    0.2850%    239,124       0.0362%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4,518,27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730%;反对 1,883,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0392%;弃权 227,4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78%。

      4、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境外发行债券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A股股东    564,632,774     99.6303%   1,642,190    0.2898%    452,982       0.0799%
H股股东    94,659,804      99.9870%      605      0.0006%    11,684        0.0123%

全体股东   659,292,578     99.6814%   1,642,795   0.2484%    464,666       0.0703%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4,533,9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067%;反对 1,642,1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5218%;弃权 452,9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15%。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A股股东    564,924,592     99.6818%   1,244,632   0.2196%    558,722       0.0986%

H股股东    94,659,784      99.9870%      625      0.0007%    11,684        0.0123%

全体股东   659,584,376     99.7255%   1,245,257   0.1883%    570,406       0.0862%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 同意
 44,825,8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326%;反对 1,244,63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6692%;弃权 558,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82%。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A股股东    564,830,994     99.6653%   1,296,150   0.2287%    600,802       0.1060%

H股股东    93,294,041      98.5444%   1,366,368   1.4433%    11,684        0.0123%

全体股东   658,125,035     99.5048%   2,662,518   0.4026%    612,486       0.0926%
      该项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A股股东    562,951,892      99.3337%   3,163,172   0.5581%        612,882       0.1081%

H股股东    88,589,879       93.5755%   6,070,530   6.4122%        11,684        0.0123%

全体股东   651,541,771      98.5095%   9,233,702   1.3961%        624,566       0.0944%

      该项议案为普通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崔小峰律师及胡

 一然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综上,本所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
 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