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锋锂业: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股权合作协议的公告2024-09-27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4-083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股权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7月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公用”或“甲
方”)、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集团”或“丙方”)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三方拟组建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其中公司或其控股主体占股35%,公用发展或其控股主体占股35%,
环境集团或其控股主体占股30%。(详见公告编号:临2024-054)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子公
司江苏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循环”或“乙方”)
拟与南京公用、环境集团签署《股权合作协议》,三方拟共同投资设
立南京公用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核准登记注册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以充分发挥各自的
专业、资源优势,围绕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布局。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赣锋循环拟出资4,000万
元,占注册资本的40%,南京公用拟出资4,000万元,占注册资本40%,
环境集团拟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2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南京公用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巍
(3)注册资本:57,670.0186万元人民币
(4)主营业务:出租汽车服务;公共交通客运;机动车辆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兼业代理;(汽车维修;卷烟、雪茄、烟丝零售;预包
装食品零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兼业代理意外伤害保险、机动车辆
保险);汽车配件、日用百货、日用杂品、文教用品、电子产品及配
件、工艺美术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服装
销售;机油、轮胎零售;汽车修理培训;鞋帽的生产、销售;物业管
理;室内装璜;客车租赁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代理服务;
二手车经纪服务;汽车票务代理;提供劳务;(上海大众品牌汽车销
售及配套服务;设计、制作、代理报刊、印刷品、三维动画广告;代
理发布车身、户外、馈赠品广告;自有房产租赁;停车场服务;停车
场管理服务;食品添加剂销售;货运代理服务)。括号内项目仅限取
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
(5)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8号新城科技园科技创
新综合体A4号楼18层
2、关联关系说明:南京公用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公司最近三年与南京公用无类似交易情况。
4、履约能力分析:南京公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及
支付能力等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具备履行并承担本协议约定的相关
义务的能力。
(二)环境集团
1、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劲驰
(3)注册资本: 50,000万元人民币
(4)主营业务:从事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与
管理;环境产业技术研发与咨询,环保产品开发生产与销售;环境设
施土地和物业资产的开发与利用;环境治理相关服务。许可项目:供
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
性服务;餐厨垃圾处理;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动物饲养;
肥料生产;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外汇业务。一
般项目: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肥料
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碳减排、
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信息技
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5)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永丰大道8号南京白下高新技术产
业园区3号楼A栋202室
2、关联关系说明:环境集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公司最近三年与环境集团无类似交易情况。
4、履约能力分析:环境集团是经南京市政府批准的全资国有企
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及支付能力等方面不存在重大风
险,具备履行并承担本协议约定的相关义务的能力。
三、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公用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3、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
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
处理;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化工产品);再生资源加工;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从事新能源汽车材料的技术检
测和数据处理,从事新能源专业技术、新材料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
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4、主要投资人及投资比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
民币,赣锋循环认缴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40%;南京公用认缴出资4,0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40%;环境集团认缴出资2,0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20%。
上述信息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订主体
甲方: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丙方: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二)合资公司设立
1、合资公司名称:南京公用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登
记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为准)
2、注册地址:六合循环经济产业园
3、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元整
5、股东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出资方式 股权比例 完成全部出资的时间
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000 货币 40%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
2 江苏赣锋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4000 货币 40%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
3 南京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2000 货币 20% 2027 年 12 月 31 日前
合计 10000 - 100% -
任一股东方逾期缴付出资的,除向合资公司承担缴付出资责任和
支付逾期利息的责任外,还应当向其它股东方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
一日应分别向其他股东方支付逾期缴付出资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6、业务定位
合资公司围绕电池综合利用项目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布局,向新能
源电池梯次利用/再生利用、废旧金属、废旧机电设备等再生资源化
相关产业上下延伸,通过深度开发城市矿产资源,推动相关产业集聚
发展,建设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生态圈,开展再生资源循环产业设
施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打造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体系。
7、经营期限:长期
(三)股权转让
1、合资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
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
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
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
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
买权。
3、合资公司回购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
合资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合资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合资公司该五年
连续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合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合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
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合资公司存续的;自股
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合资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
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合资公司所
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协议的修改、变更与解除
1、对本协议的修改及变更,必须经本协议三方共同签署书面补
充协议。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资公司无法设立的,经本协议三方协
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合资公司设立后,经股东会决议解散或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或合资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时,
可以解散公司。合资公司依法解散的,本协议解除。
3、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及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协
议及章程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的,守约方除有权向违约方索
赔外,还有权与其他守约方商定是否终止本协议,经守约方一致同意,
本协议终止。如守约方一致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资公司和
非违约方的经济损失。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主张权利所支出的
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
(五)违约责任及退出机制
1、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
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所有股东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
况,由所有股东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责任。具体违约责任由股东共同
协商确定。
2、退出机制
(1)上市退出,如合资公司成功实现上市,股东可以选择通过
证券市场交易方式将所持股份进行出售,实现退出。
(2)解散退出,当合资公司经营情况已实现股东投资目的,可
以通过解散合资公司方式退出。
(3)清算退出,当合资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或发生其他严重情况
时,可以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清算。股东可以按照公司清算资产的比例,
分享清算所得。
(六)保密条款
1、任一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及签署后,无论何种原因从其他方股
东或合资公司收到保密信息,均必须在保密信息公开前履行及承担保
密责任。
2、保密信息不包括如下信息:
(1)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前已经进入公众领域的信息;
(2)一方从无保密义务的第三方正当接收的信息;
(3)应适用法律要求而披露的信息;
(4)所有股东一致书面同意不属于保密的或者可以披露的任何
信息。
(七)协议生效
1、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件,均为本协议的组成
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并在甲、乙、丙按照各自的公司章程或内部决策制度由各自的董事会
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投资事项后生效。
各方应当将其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的相关决议副本提交其他各方。
五、共同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本次赣锋循环与合作方签署的《股权合作协议》,是充分整合投
资各方在战略、资金、资源、运营管理等多方面的优势,围绕电池综
合利用项目推进循环经济产业布局,向新能源电池梯次利用/再生利
用、废旧金属、废旧机电设备等再生资源化相关产业上下延伸,通过
深度开发城市矿产资源,推动相关产业集聚发展,建设废旧物资循环
利用产业生态圈,开展再生资源循环产业设施的投资建设及运营,打
造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产业体系。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的《股权合作协议》是共同致力于在新能源领域建立长
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在废旧电池回收与锂电池应用等领域开展全面合
作。有利于公司完善产业链布局,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上下游一体化的战略。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
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六、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各方根据合作意向达成一致,协议已对各方权利、义务、
履行期限等内容做出了明确约定,但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遇到国际
变化、政策调整、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将可
能会导致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相关事项
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