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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赣锋锂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26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24-107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会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00
    网络投票时间:公司 A 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 2024 年 11 月 25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11 月 25 日下
午 15:00。
    2、会议地点:江西省新余市经济开发区龙腾路公司总部研发大
楼四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王晓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
 2,803 名,代表股份数量 645,429,618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 2,017,167,779
 股的 31.9968%。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名,代
 表股份数量599,806,725股,占公司有表决票股份总数的29.7351%;其
 中现场出席会议的A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5名,代表股份数量
 520,370,625股,占公司有表决票股份总数的25.7971%;现场出席会议
 的H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1名,代表股份数量79,436,100股,占公
 司有表决票股份总股数的3.9380%。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出 席 会 议 的 A 股 股 东 2,797 人 , 代 表 股 份 数 量
 45,622,893股,占公司有表决票股份总数的2.2617%。
      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北京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分别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A股股东    563,025,911   99.4757%     2,591,355    0.4578%    376,252      0.0665%
H股股东     79,396,462   99.9501%       5,132      0.0065%     34,506      0.0434%
全体股东   642,422,373   99.5341%     2,596,487    0.4023%    410,758      0.0636%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2,927,1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339%;反对 2,591,3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6463%;弃权 376,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9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Minera Exar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A股股东     563,036,111      99.4775%   2,392,235   0.4227%    565,172        0.0999%
H股股东     79,396,462       99.9501%    4,132      0.0052%    35,506         0.0447%

全体股东    642,432,573      99.5357%   2,396,367   0.3713%    600,678        0.0931%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2,937,3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561%;反对 2,392,2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2124%;弃权 565,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15%。
      3、审议通过《关于对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议案》,
 股东李良彬先生和王晓申先生已回避表决;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A股股东      43,402,716      94.5701%   2,120,845   4.6211%    371,172        0.8087%
H股股东     79,396,462       99.9501%    4,132      0.0052%    35,506         0.0447%

全体股东    122,799,178      97.9800%   2,124,977   1.6955%    406,678        0.3245%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02,7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701%;反对 2,120,8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6211%;弃权 371,1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87%。
      4、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南昌赣锋锂电增资扩股引入产业
 基金涉及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A股股东    564,095,973      99.6647%   1,554,253       0.2746%    343,292        0.0607%
H股股东    79,385,542       99.9364%    16,052      0.0202%       34,506         0.0434%

全体股东   643,481,515      99.6982%   1,570,305    0.2433%       377,798        0.0585%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3,997,1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654%;反对 1,554,2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3866%;弃权 343,2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8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股数           占比
A股股东    539,811,575      95.3742%   25,646,851       4.5313%    535,092       0.0945%
H股股东    54,269,037       68.3179%   25,131,557      31.6375%    35,506        0.0447%

全体股东   594,080,612      92.0442%   50,778,408      7.8674%     570,598       0.0884%

      该项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19,712,7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9522%;反对 25,646,85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819%;弃权 535,0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5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杜凯律师及陈林
君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综上,本所律
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
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