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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沪电股份: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2024-09-05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基本情况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与昆山华开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合作,共同投资设立昆山市台商发展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下称“昆山台商基金”)。昆山台商基金认缴出资总额为16,800
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万元。

    昆山台商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均已按照《昆山市台商发展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约定,缴纳其认缴出资额的70%(完成“首
次出资”和“第二期出资”,两次出资额共11,760万元,其中本公司缴纳700万元),
并分别于2023年2月24日、2024年3月5日将其首次及第二期出资的资金划转至昆
山台商基金托管账户。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收到昆山台商基金管理人昆山华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的通知,昆山市台商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根据《证券投资
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17日、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8日、2024
年3月7日公司刊登在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投资基金的
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2)、《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9)、《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
编号:2023-011)、《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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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情况

    2024年9月4日,昆山台商基金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了新的《昆山市台商发展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下称“《合伙协议》”),新增认缴
出资额6,000万元,其中:CDIB Venture Capital (Hong Kong) Corporation Limited作
为新入伙有限合伙人,认缴2,500万元出资额;既有有限合伙人昆山市产业发展引
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昆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昆山淞南控股有限公司、昆山北部新城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昆山欧思霖咨
询有限公司、昆山京群焊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增加认缴出资额600万元、600万元、
6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600万元、500万元。

    相应昆山台商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由16,800万元增加至22,800万元。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昆山台商基金全体合伙人认缴及实缴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     实缴出资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                 合伙性质          出资方式                               缴付期限
                                                               额(万元)     额(万元)
 昆山华开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人民币         1,000          700       2028/4/22
 昆山市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        人民币         2,275       1,172.5      2028/4/22
 业(有限合伙)

 昆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人民币         2,275       1,172.5      2028/4/22

 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人民币         2,275       1,172.5      2028/4/22

 昆山淞南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人民币        1,137.5      586.25       2028/4/22

 昆山北部新城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人民币        1,137.5      586.25       2028/4/22

 林大毅                           有限合伙人        人民币           500          350       2028/4/22

 涂季冰                           有限合伙人        人民币         5,000        3,500       2028/4/22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人民币         1,000          700       2028/4/22

 宝晖建设开发(昆山) 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人民币           300          210       2028/4/22

 昆山京群焊材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人民币         1,000          350       2028/4/22

 昆山耀邦金属工业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人民币           500          350       2028/4/22

                                                    人民币
 罗昌庚                           有限合伙人                         300          210       2028/4/22
                                                    (境外)

 张静珠                           有限合伙人        人民币           300          210       2028/4/22

 昆山欧思霖咨询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人民币         1,300          490       2028/4/22

 CDIB Venture Capital                               人民币
                                  有限合伙人                       2,500               -    2028/4/22
 (HongKong) Corporation Limited                     (境外)

 合计                                          --                 22,800       11,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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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原有限合伙人、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刊登在指定披露信息的媒体《证券时
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
同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之“二、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三、昆山国资合伙
人基本情况”,“四、其他有限合伙人基本情况”。其中,昆山台商基金的基金管
理人昆山华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已由 300 万元增加至 1,000 万
元。

    (二)新入伙有限合伙人

    新入伙有限合伙人:CDIB Venture Capital (Hong Kong) Corporation Limited

    商业登记证号码:5378223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2月22日

    有权签字人:蔡晓琪

    住所:香港中环花园路3号中国工商银行大厦701-703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及投资管理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实收资本额                    持股比例
 中华开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港币925百万元                     100%

    CDIB Venture Capital (Hong Kong) Corporation Limited与昆山台商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昆山华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为凯基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台湾地区上市公司,公司编号:70827383)100%持有的子公司。

    (三)上述合伙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
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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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经查询,基金管理人及全
体合伙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新入伙有限合伙人对既有合伙人的补偿

    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新入伙有限合伙人:

    (一)在普通合伙人规定的期限内,按既有合伙人的实缴出资分期到账进度及
其认缴出资比例缴纳其首笔出资;

    (二)由新入伙有限合伙人在其缴纳的出资之外,按以下公式向既有合伙人支
付各笔补偿加总的费用:各笔补偿=((各笔新入伙有限合伙人根据第(一)项缴
付的出资金额-新入伙有限合伙人对应该笔出资金额之补缴管理费)×8%)×
(时间差/365);其中,时间差以公历天数计相当于既有合伙人各笔实缴出资金
额的缴纳时点(以初始交割日或相关缴款通知书所载的最后付款日为准)至新入
伙有限合伙人实际缴付首笔出资之日的期间天数。

    为免歧义,该等补偿由既有合伙人享有,新入伙有限合伙人就该等补偿不享
有任何权益。

    五、对公司的影响

    昆山台商基金本次新增认缴出资额,引入新入伙有限合伙人,不会对其后续
运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其它事项

    公司将积极关注昆山台商基金的后续运作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新签署的《昆山市台商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
议》。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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