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电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10-25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
“立信”)
2.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下称“普华永道中天”)
3.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普华永道
中天已连续多年为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
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公允性、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整体审计
需要等实际情况,拟改聘立信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
师事务所事宜与前任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沟通,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变更事宜无异
议。
4. 本次变更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改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改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将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由公司董事会另行确定。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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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
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
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立信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其中本公司同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8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结果
(仲裁)人 事件 金额
尚 余 1,000 多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金亚科技、周旭辉、
投资者 2014年报 万,在诉讼过程 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
立信
中 效判决均已履行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
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
2015 年 重 组 、
保千里、东北证券、 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
投资者 2015年报、2016 80万元
银信评估、立信等 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
年报
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
险12.5亿元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
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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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公司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王首一 2008年 2006年 2012年 2024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吴丽丽 2017年 2018年 2021年 2024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石爱红 2010年 2012年 2012年 2024年
近三年从业情况
(1)项目合伙人:王首一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1年-2023年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年-2023年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年-2023年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年-2023年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年-2023年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 探路者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年-2022年 拓尔思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年 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1年 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丽丽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年 宁波美乐雅荧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3年 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石爱红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年 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 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 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3年 北京爱侬养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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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年 北京泰诚信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
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
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2023年
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服务费用为209.51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管理层结合2024年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 关审计费
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普华永道中天,普华永道中天前身为1993年3
月28日成立的普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于2000年6月更名为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经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财会函[2012]52号批准,于
2013年1月18日转制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室。
在执行完2023年度审计工作后,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7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普华永道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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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
性、公允性、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整体审计需要等实际情况,
拟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
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普华永道中天进行了沟通,普华永道中
天对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表示理解且无异议。由于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工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均表示将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
的沟通》的要求,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鉴于普华永道中天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
性、公允性、客观性,综合考量公司业务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等实际情况,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改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对立信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以及参考同行聘任审计
机构等情况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改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
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立信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拥
有足够的具有必要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并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能够按照法
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
关服务的丰富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
所的原因充分、恰当,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要求。因
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改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其提交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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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改聘公司2024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同意改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
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结合2024年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
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改聘公司2024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改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原因充分、
恰当,已履行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立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
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改聘立 信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改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5.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说明。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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