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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莫股份: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07-02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致同所”)成立于 1981 年,

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 审计业

务资格,以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

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 5 层,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

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 6000 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

注册会计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

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 27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

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 需承担

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

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均山,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 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尉蓝戈,202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张国涛,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2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

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80 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不含增值税),其中

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6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5 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

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2024 年审计费用与 2023 年相比无变化。

    公司 2024 年度最终审计收费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公

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致同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

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

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并对其 2023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

    经审核评估,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业务水平,其对公司经营状况和治理结构也

较为熟悉,建议继续聘任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3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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