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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莫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4-07-06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根据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召集人资格及程序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7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2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7 月 17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止 2024 年 7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
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 624 号 26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股东大会提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作为投票

2.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对象的子议案

                                                                   数:(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用途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3.00                                                            √
           报告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5.00                                                            √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
6.00                                                            √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7.00                                                            √
           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美信(三亚)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署
8.00                                                            √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9.00                                                            √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0.00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
11.00                                                           √
           份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12.00                                                           √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3.00      《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 2024 年 7 月 1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7 月 2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
件。
    上述提案 1-12 须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中提案 2 需进行逐项表决。提
案 1-12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将就以上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实行单独
计票并及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表明其身份的
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
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登记文件原件扫描件或者
照片)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
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7 月 1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30。
    3、登记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西四路 624 号长安大厦 25 楼宝莫股份证
券部,邮编:257081,电子邮箱:23619658@qq.com,信函上或者邮件主题请注
明“股东大会”字样。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
场办理参会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宝莫股份证券部
    联系人:张世鹏
    联系电话:0546-7778611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5 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476”,投票简称为“宝
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7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致: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
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
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对于以下提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
上“√”号,或不填):
                                                                     同   反   弃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意   对   权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
 1.00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
 2.00
             方案的议案》                             10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

2.05    发行数量                                 √

2.06    限售期                                   √

2.07    募集资金用途                             √

2.08    上市地点                                 √

2.09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10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00                                             √
        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00                                             √
        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5.00                                             √
        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
6.00                                             √
        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7.00                                             √
        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美信(三亚)产业投资有限

8.00    责任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

        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9.00    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     √

        议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
10.00                                            √
        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以
11.00                                            √
        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
12.0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13.00                                                √
          案》

说明:请在对提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
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以上(含)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