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莫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10-28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公
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由董事长陶旭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充分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
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刊载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廖媛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
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廖媛媛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从业经验与个人品德,其任
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刊载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 舆 情 管 理 制 度 》 全 文 刊 载 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