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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莫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2024-10-28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公

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

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

由董事长陶旭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充分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全

体委员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刊载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廖媛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

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廖媛媛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从业经验与个人品德,其任

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刊载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了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

    《 舆 情 管 理 制 度 》 全 文 刊 载 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