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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股份: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沈小燕)2024-04-12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沈小燕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勤勉、独立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谨慎审核
会议各项议案,认真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
6次。
(二)股东大会会议
   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列席了2
次。
(三)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没有提出
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尽责地
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我们根据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了解
情况、查阅相关文件后,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
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3月28日,对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公司 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关于公司聘请 2023年度审
计机构》、《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2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对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 2022年度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发表独立意 见。
同时,对《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议
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2023年5月10日,对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3、2023年8月23日,对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南 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对2023年半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及 对公司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2023年10月31日,对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履行职责情况
   2023年度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六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了
历次董事会会议,对会议审议事项均无异议并投了赞成票。
   2023年度任职期内,本人利用多种机会到公司现场考察和办公,对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
况、对外投资情况等方面的汇报。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计中心等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能够做到及时了解
和掌握。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本人积
极参加了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的历次会
议。
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职务,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等情况,详实地听取了管理层的
汇报,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
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各次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同时,对公司信
息披露和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避免出现任何违规事项,有效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另外,通过学习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
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了自觉保护
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
   4、未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5、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等
六、联系方式
   沈小燕独立董事:ntshenxy@sina.com
   希望公司在新的一年里,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增强公司赢利能力,
更好地树立规范、诚信的上市形象,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向前发展,以
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
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沈小燕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