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隆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4-03-01
证券代码:002495 证券简称:佳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
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同
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公司拟将注册地址由“广东省普宁市池尾工
业区上寮园 256 幢 0138 号”变更为“广东省普宁市大坝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
区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1-6 层”。
最终注册地址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序号 原制度 修改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普宁市大坝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
镇陂乌村英歌山工业园区佳隆食品股份
1 工业区上寮园256幢0138号。
有限公司办公楼1-6层。
邮政编码:515343
邮政编码:515345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
2 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 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
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 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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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能亲自出席,视为
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
会予以撤换。
第一百零六条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
公司还应当赋予独立董事 以下特别职
第一百零六条 为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权:
的作用,独立董事除具有公司法和其他
(一)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
相关法律、法规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
易应当由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提交董
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事会讨论;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
(一)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聘请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
(二)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
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3 事务所;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
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五)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利润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分配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六)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
构等中介服务机构;
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七)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
意。
东征集投票权,但不得采取有偿或者变
相有偿方式进行征集。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
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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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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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 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
份)的派发事项。 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项。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 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的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满足正 小投资者的的合理投资回报,在满足正
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制定股 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制定股
东回报规划,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 东回报规划,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
配制度。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应符合法律、 配制度。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应符合法律、
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 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
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 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 能力。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配股利,在保证公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配股利,在具备现
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应优先采取现金 金分红的条件下,应优先采取现金方式
5 方式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 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
司的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 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
金分配。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 配。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
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 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在现金分红 分配利润的30%;公司在现金分红的同
的同时,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或公积金转 时,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或公积金转增股
增股本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在 本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董事会在利润
利润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 分配预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
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 用计划进行说明。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 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
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 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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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政策: 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 ………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20%; 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
独立董事应对分红预案独立发表明确意 理。
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
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
股东大会应依法依规对董事会提出的分 和。
红预案进行表决。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
前,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 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 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
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董事会、独 具体理由,并披露。
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
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
对于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 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
的,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 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
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董事会、独立董
台。 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 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对于
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和股东 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
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 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
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公司利润分 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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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 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调整分红政策和股东
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 回报规划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
上独立董事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 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公司利润分
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 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由董事会向股东大
……… 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政策需
公司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半年 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经三分之二以
报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分红政策 上独立董事通过。
的执行情况。年度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分 ………
红预案的,还将说明未分红原因、未用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
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 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
划。 合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
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公司
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
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
取的举措等;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
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如涉及对现
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还应
当对调整或者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
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年度盈利但
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还将说明未分
红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
用途和使用计划。
最终修订的《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广东佳隆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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