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源股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2024-03-06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8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
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
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2 月 29 日)
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的情况
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2 月 29 日)前十
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持有数量 持有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
1 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800,000,000 22.54
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6,959,489 4.98
3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金汇支行 125,954,377 3.55
4 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2,716,355 2.33
5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9,836,123 2.25
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8,370,000 1.93
7 锦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62,981,157 1.77
8 郑世财 60,907,000 1.72
9 阿拉山口市弘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59,966,700 1.69
长江证券-交通银行-长江证券超越理财乐享 1 天集
10 59,520,000 1.68
合资产管理计划
二、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4 年 2 月 29 日)前十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持股情况
持有数量 持有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
1 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800,000,000 22.59
2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6,959,489 5.00
3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金汇支行 125,954,377 3.56
4 辽源市智晟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2,716,355 2.34
5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79,836,123 2.25
6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8,370,000 1.93
7 锦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62,981,157 1.78
8 郑世财 60,907,000 1.72
9 阿拉山口市弘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59,966,700 1.69
长城国泰(舟山)产业并购重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10 52,724,077 1.49
合伙)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