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鹏都农牧: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2024-03-08  

      证券代码:002505          证券简称:鹏都农牧            公告编号:2024-016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

      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一致行动人拉萨经济技术开发

      区厚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康实业”)的通知,获悉其所持公司部分股

      份被司法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
     控股股
                          占其所 占公司
     东或第 本次冻结                          是否
股东                      持股份 总股本                                    冻结申
     一大股 股份数量                          为限   起始日      到期日             原因
名称                       比例    比例                                    请人
     东及其     (股)                        售股
                          (%) (%)
     一致行
     动人
厚康                                                                       上海金   司法
       是     646,025,844 92.76% 10.13%        否    2024.3.5   2027.3.4
实业                                                                       融法院   冻结
合计          646,025,844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鹏欣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鹏欣农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农投”)、厚康实业、西藏和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藏和汇”)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累计被冻 累计被标 合计占其 合计占公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东名称                            结数量    记数量 所持股份 司总股本
                  (股)        例
                                        (股)    (股)   比例     比例
    鹏欣集团    696,804,282 10.93% 243,359,478           - 34.93%   3.82%
    鹏欣农投  1,013,818,694 15.90%             0         -       0        0
                                          1
厚康实业     696,449,203   10.93% 646,025,844         -    92.76%      10.13%
西藏和汇     155,491,700    2.44%           0         -         0           0
  合计     2,562,563,879   40.20% 889,385,322         -    34.71%      13.95%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厚康实业目前正在积极妥善处理上述司法冻结事项。

     2.本次司法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的经营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正常。

     3.本次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告知函》。

     特此公告。




                                                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8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