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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银河电子: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4-03-23  

证券代码:002519              证券简称:银河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决定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在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
的第十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年度股东
大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2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2 日交易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188号公司行政研发大楼底
楼会议室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8日
    7、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
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8.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
     9.00                                                      √
                                程>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其他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张拥军、郭静娟将在此次股东大会上做2023年度述
职报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披露时间及披露媒体
    议案10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9已经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
分别于2023年10月21日、2024年3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三)其他事项
    1、特别决议议案:9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4、累积投票议案:无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 9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6: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
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4 年 4
月 9 日 16 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
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冯熠               邮箱:fengyi@yinhe.com
   联系电话:0512-58449138              传真:0512-58449267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南环路 188 号      邮编:215611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2519”,投票简称:“银河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故不设置优先股股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1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
  年4月12日召开的江苏银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
  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
  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7.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8.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
  9.00                                                  √
                          程>的议案》
 10.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     日。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说明: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