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眼科:关于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2024-10-17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4-063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 2024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发展
规划,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将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7 亿元的综
合授信,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 6.5
亿元(含)的担保额度,授信及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发布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授信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光正新视界眼科医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
正新视界”)下属子公司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眼
科”)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 2,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公
司为该笔授信业务的本息还付提供最高额为 2,4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三、经审批的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被担保方最
经审批可 本次担保前 本次新增 本次担保后
近一期经审
担保方 被担保方 用担保额 剩余担保余 担保金额 剩余可担保
计资产负债
度(万元) 额(万元) (万元) 额度(万元)
率
上海新视界
公司 中兴眼科医 73.46% 43,000 36,000 2,400 33,600
院有限公司
四、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新视界中兴眼科医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中兴路 1618 号
法定代表人:陈少伟
成立日期:2013 年 10 月 2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80800865526
注册资本:8,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医疗服务;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
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光正新视界 100%股权,光正新视界持有中兴眼
科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中兴眼科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主要项目 2 0 23 年 12 月 31 日 2 0 24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9,123.01 38,276.04
负债总额 28,739.73 28,117.58
净资产 10,383.27 10,158.46
主要项目 2 0 23 年度 2 0 24 年度 1-6 月
营业收入 20,953.30 9,647.05
利润总额 1,045.39 -220.91
净利润 992.66 -316.87
五、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额度:人民币 2,400 万元;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
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
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
单独计算;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52,881.64 万元,其中实际
发生的担保总金额为 52,881.6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86.69%,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间互相担保。除此之外,公司及
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
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4.《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5.《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