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联电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4-04-13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
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公证天业”)
(2) 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
18 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5)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 截至 2023 年末,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8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34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2 人。
(7) 公证天业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0,171.48 万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 24,627.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580.35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客户家数 62 家,审计收费总额 6,311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0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公证天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情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公证天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联电子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公证天业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证天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
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
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
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
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执业资格、过往审计工作情况等进行
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请公证天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
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
公证天业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
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3、2024 年 4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
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
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
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
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南京新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