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红制药: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4-01-04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4-005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是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 年 1 月 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四)会议日期与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周五)下午 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 2024 年 1 月 19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 月 12 日(周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公司总部-常州新北区生命健康产业园云河路 518 号(详见
附件 3)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议案 1.00、2.00、3.00 为等额选举,需逐项表决)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
1.01 《选举王耀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赵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王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周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5 《选举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6 《选举蒋驰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
2.01 《选举宁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任胜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高玉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
3.01 《选举刘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3.02 《选举华隽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00 《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特别提示:以上议案中,议案 5 表决通过是议案 6 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2、披露情况
以上第 1、2、4-9 项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 3 项
议案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信息详见 2024 年 1 月 4 日
登 载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相关议
案的信息。
以上第 1、2、3 项议案采用累计投票制选举董事或非职工监事,其中独立董
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应选非独立董事的人数为 6 人,应选独立董事
的人数为 3 人,应选监事的人数为 2 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0 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以上第 1、2、3、4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 5、6、7、8 项议案为特别
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
二以上通过,议案 5 表决通过是议案 6 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本次议案投票结果
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1 月 15 日(星期一)至 1 月 18 日(星期四)上
午 9:00~11:30 ;下午 2:00~4:30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 518 号),邮编:213125。信函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
(三)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 4),出示本人
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他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 2)、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
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附件 4),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
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加盖法人印章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可采取传真或书面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书面信
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 其他事项
1.会务常设联系人
(1)姓名:姚毅
(2)联系电话:0519-85156003;
(3)传真号码:0519-86020617;
(4)邮编:213125
2.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 月 4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50”,投票简称为“千红
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
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
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6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以
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
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
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非职工监事(如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在 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
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兹委
托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为: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召开的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或受托人自己的意见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
事项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自本次授权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人(本公司)对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的投票意见:
提案
表决事项 备注 表决意见
编码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议案 1.00、2.00、3.00 为等额选举,需逐项表决)
应选人数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数
(6)
1.01 《选举王耀方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赵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权总
1.03 《选举王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票数=股
1.04 《选举周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数×6
1.05 《选举海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蒋驰洲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票数
(3)
2.01 《选举宁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权总
2.02 《选举任胜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票数=股
2.03 《选举高玉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数×3
应选人数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同意票数
(2)
3.01 《选举刘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权总
票数=股
3.02 《选举华隽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数×2
同 反 弃
非累积投票提案
意 对 权
4.00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6.00 《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说明:
1、对于第 1、2、3 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投票时,每
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 6 名,
独立董事 3 名,监事 2 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均分开投票。选举非独立董事时,
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乘以 6 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
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有权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
数量乘以 3 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时,每位股东有权
取得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量乘以 2 的乘积数,该票数只能投向公司的监事候选
人。
每张选票中投赞成票的每位候选人最低得票额不得少于该股东所持有股份整数的1
倍,否则为无效票;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
拥有的投票数,否则为无效票; 股东应当以应选人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人数
超过应选人数的,其所投选举票无效。
如果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用“√”表示,视为将其拥有的表决权
总数平均分配给所有的候选人。
2、对于非累计投票制表决事项,授权委托人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对
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选项下对应位置打“√”或直接书写“同意”、“反对”或“弃权”,
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3、如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指示的,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
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署日: 年 月 日
附件 3
公司云河路厂区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 518 号(请导航
“千红制药药品制剂及研发中心”)
附件 4: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本人/本公司或代理人兹登记出席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
限公司本次会议。
股东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
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股东代理人(如适用):
股东代理人身份证 号 码
(如适用)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联系电话: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联系地址: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邮政编码:
股东签名(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