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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千红制药: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11  

证券代码:002550         证券简称:千红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5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周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2 月 10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地点:公司云河路厂区二楼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云河路
518 号)
    (三)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会议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耀方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1,279,800,000 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3 日已回购股份 30,000,000 股,具有表决权股份共计 1,249,800,000 股。出席
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85 名,代表股份 555,357,21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357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9 名,
代表股份 490,980,2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2847 %;通过网络投
票的股东共 366 名,代表股份 64,376,9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10 %。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共 374 名,代表股份 132,748,46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216%。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股东大会。


    三、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552,689,5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197%;
    反对 2,386,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98%;
    弃权 28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06%。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080,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9904%;
    反对 2,386,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979%;
    弃权 28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17%。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
    同 意 552,664,6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152%;
    反对 2,369,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66%;
    弃权 3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2%。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055,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9717%;
    反对 2,369,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848%;
    弃权 3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35%。
    2.02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
    同 意 552,649,6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125%;
    反对 2,376,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80%;
    弃权 3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040,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9604%;
    反对 2,376,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904%;
    弃权 33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2%。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
    同 意 552,979,6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719%;
    反对 2,036,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67%;
    弃权 34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370,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2090%;
    反对 2,036,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5342%;
    弃权 34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8%。
    2.04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限
    表决结果:
    同 意 553,039,9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827%;
    反对 1,980,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7%;
    弃权 3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6%。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431,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2544%;
    反对 1,980,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921%;
    弃权 33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35%。
    2.05 票面利率
    表决结果:
    同 意 553,060,4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864%;
    反对 1,965,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9%;
    弃权 3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451,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2698%;
    反对 1,965,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804%;
    弃权 33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97%。
    2.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
    同 意 553,099,9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936%;
    反对 1,915,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49%;
    弃权 34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6%。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491,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2996%;
    反对 1,915,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428%;
    弃权 34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76%。
    2.07 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
    同 意 553,091,8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921%;
    反对 1,928,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2%;
    弃权 33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7%。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483,1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2935%;
    反对 1,928,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526%;
    弃权 33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39%。
    2.08 转股价格的确定
    表决结果:
    同 意 553,089,4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917%;
    反对 1,927,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71%;
    弃权 33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2%。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480,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2917%;
    反对 1,927,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523%;
    弃权 33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0%。
    2.09 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方式
    表决结果:
    同 意 553,100,8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937%;
    反对 1,918,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54%;
    弃权 33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09%。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492,1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3003%;
    反对 1,918,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451%;
    弃权 33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46%。
    2.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
    同 意 552,684,2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187%;
    反对 2,333,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01%;
    弃权 33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2%。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075,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9865%;
    反对 2,333,0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575%;
    弃权 33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0%。
    2.11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
    同 意 552,685,0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188%;
    反对 2,328,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92%;
    弃权 34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9%。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076,3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9871%;
    反对 2,328,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538%;
    弃权 34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91%。
    2.12 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
    同 意 553,052,9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851%;
    反对 1,963,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35%;
    弃权 3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444,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2642%;
    反对 1,963,2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789%;
    弃权 3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9%。
    2.13 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
    同 意 552,718,0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248%;
    反对 2,298,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8%;
    弃权 3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109,3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0119%;
    反对 2,298,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312%;
    弃权 3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9%。
    2.14 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结果:
    同 意 552,757,4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319%;
    反对 2,259,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69%;
    弃权 33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2%。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148,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0416%;
    反对 2,259,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024%;
    弃权 33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0%。
    2.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
    同 意 553,034,4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818%;
    反对 1,983,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72%;
    弃权 33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1%。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425,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2503%;
    反对 1,983,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943%;
    弃权 33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54%。
    2.16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
    同 意 552,905,5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585%;
    反对 2,100,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82%;
    弃权 35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3%。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296,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1532%;
    反对 2,100,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5822%;
    弃权 35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46%。
    2.17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
    同 意 552,714,0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241%;
    反对 2,302,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45%;
    弃权 3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4%。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105,3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0089%;
    反对 2,302,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342%;
    弃权 34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69%。
    2.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
    同 意 552,716,1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244%;
    反对 2,298,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8%;
    弃权 34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7%。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107,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0105%;
    反对 2,298,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312%;
    弃权 34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3%。
    2.19 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
    同 意 552,692,6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202%;
    反对 2,325,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8%;
    弃权 3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0%。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083,9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9928%;
    反对 2,325,9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521%;
    弃权 3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51%。
    2.20 可转换公司债券评级事项
    表决结果:
    同 意 552,713,0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239%;
    反对 2,296,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5%;
    弃权 34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7%。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104,3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0082%;
    反对 2,296,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297%;
    弃权 34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21%。
    2.21 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
    同 意 553,048,4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843%;
    反对 1,970,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8%;
    弃权 3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10%。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439,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2608%;
    反对 1,970,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4841%;
    弃权 33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51%。
    2.22 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
    同 意 552,714,8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242%;
    反对 2,294,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1%;
    弃权 34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7%。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106,1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0095%;
    反对 2,294,3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283%;
    弃权 34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2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552,707,3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229%;
    反对 2,287,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19%;
    弃权 36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2%。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098,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0039%;
    反对 2,287,7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234%;
    弃权 36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28%。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552,707,9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230%;
    反对 2,292,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7%;
    弃权 35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3%。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099,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0043%;
    反对 2,292,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267%;
    弃权 35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552,712,4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238%;
    反对 2,290,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4%;
    弃权 35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9%。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103,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0077%;
    反对 2,290,1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252%;
    弃权 35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7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无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552,710,8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235%;
    反对 2,285,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16%;
    弃权 36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9%。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102,1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0065%;
    反对 2,285,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218%;
    弃权 36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552,725,4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261%;
    反对 2,265,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80%;
    弃权 3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9%。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116,7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0175%;
    反对 2,265,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069%;
    弃权 36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56%。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的
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552,763,9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330%;
    反对 2,233,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022%;
    弃权 35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155,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0465%;
    反对 2,233,5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6825%;
    弃权 359,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552,714,9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242%;
    反对 2,281,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08%;
    弃权 36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9%。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106,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0096%;
    反对 2,281,6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188%;
    弃权 36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 意 552,703,262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5221%;
    反对 2,295,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33%;
    弃权 35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6%。
    该议案作为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130,094,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0008%;
    反对 2,295,4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7292%;
    弃权 358,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01%。
    上述议案详情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以上议案中第 8 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
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除议
案 8 以外的其他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综上,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刘伟、林昕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