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 及内部控制的管理制度,2023年度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执行良好,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规范要求,并能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和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 面、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