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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洽洽食品: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2024-12-18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24-094

    债券代码:128135        债券简称:洽洽转债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第
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为进一步维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
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1,147,400
股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将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份回购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持有公司股份 8,966,469 股,占目前
总股本的 1.77%。其中,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0 日完成回购股份 1,844,100 股(以
下简称“第一期回购股份”),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完成回购股份 1,147,400
股(以下简称“第二期回购股份”),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完成回购股份 4,314,300
股(以下简称“第三期回购股份”),于 2024 年 7 月 8 日累计回购股份 3,504,769
股(以下简称“第四期回购股份”);于 2024 年 11 月 15 日开始实施回购股份
计划(以下简称“第五期回购股份”)。
    (一)第一期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9 年 5 月

                                     1
10 日召开的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 30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用途不超过本次拟回购股份总数的 50%的股
份数量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剩余部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因公司实施 2018 年权益分派,回购 A 股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30.00
元/股(含)相应调整为不超过 29.5 元/股(含)。经 2020 年 2 月 3 日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将回购公
司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29.5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33.00 元/
股(含)。
    截止 2020 年 5 月 10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1,844,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6%,最高成交价为 33.05 元
/股(因相关人员操作失误,其中 6,000 股股票的回购价格成交在 33.05 元/股,
其余成交价格均在 33 元每股及以下),最低成交价为 21.78 元/股,成交总金额
为 49,997,065.10 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 27.11 元/股。此次回购股份
计划已实施完毕。
    经 2021 年 9 月 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
股份用途的议案》,调整为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
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第一期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2020 年 5 月 25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133,460 股公司股票(占
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0.03%)通过非交易过户至“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91,947 股公司股票(占
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0.018%)以 48.36 元/股通过非交易过户至“洽洽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
    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806,962 股公司股票


                                     2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0.16%)以 37.92 元/股通过非交易过户至“洽洽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
    2023 年 1 月 19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362,300 股公司股票(占
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 0.07%)以 27.11 元/股通过非交易过户至“洽洽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第七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
    2023 年 3 月 22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 449,431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0.09%)公司股票以 35.51 元/股通过非交易过户至“洽洽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第八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
    第一期回购股份按照既定的用途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第二期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6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
公众股份(A 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16 元/股(含),公司回购股份将用于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1,147,4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3%,最高成交价为 59.56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46.4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9,977,700.00 元(不含交易费
用),成交均价 52.27 元/股。此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第三期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
会公众股份(A 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
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5.06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 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4,314,3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5%,最高成交价为 38.60 元


                                    3
/股,最低成交价为 29.6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49,931,888.62 元(不含交易
费用),成交均价 34.75 元/股。此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第四期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
会公众股份(A 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
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0.70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 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3,504,76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9%,最高成交价为 29.08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27.2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99,987,550.68 元(不含交易费
用),成交均价 28.53 元/股。此次回购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五)第五期回购股份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议案》,拟使用公司自有资金和
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 股),
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7.48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截至目前,该次回购股份计划正在实施中。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原因及内容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应当在完成回购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鉴于公司第二期
回购股份在存续期内未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且回购专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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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账户第二期回购股份存续时间即将期满三年,因此公司拟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的第二期回购股份 1,147,400 股全部予以注销。
         三、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销前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后
  股份类别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081,725.00      0.21%           0           1,081,725.00         0.21%
无限售条件股份 505,920,728.00 99.79%            1,147,400.00 504,773,328.00           99.79%
    总股本        507,002,453.00 100.00%        1,147,400.00 505,855,053.00         100.00%
    注:截至 2024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总股本为 507,002,453.00 股,因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
    期,可转债转股会导致总股本增加,上述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总股本变动情况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记日为准。
         四、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第二期回购股份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和债务
    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
    公司地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注销手续,以及按照《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办理后续减少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鉴于本次公司拟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
    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因此,监事
    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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