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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顺灏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08-17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

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顺灏股份                 股票代码               00256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杜云波                              周晓峰
办公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 200 号           上海市普陀区真陈路 200 号
电话                                 021-66278702                        021-66278702
电子信箱                             duyunbo@shunhaostock.com            zhouxiaofeng@shunhaostock.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1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比上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                                                         年同期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元)                          705,557,540.18        556,994,239.20          542,840,218.94            29.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051,476.56           7,043,528.28            6,294,857.59           329.74%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31,444,852.31         -2,720,160.22           -3,468,830.91          1,006.50%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3,130,846.61         96,921,339.39           96,921,339.39             -3.91%
(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55                0.0066                   0.0059          332.2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55                0.0066                   0.0059          332.2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42%                    0.38%                   0.34%           1.08%
                                                                                                          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元)                          2,737,928,970.43    2,847,629,783.30        2,847,629,783.30              -3.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89,413,543.01    1,894,949,137.76        1,894,949,137.76              -0.29%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经过审查及自查,2023 年半年报中存在以下更正情况:(1)相关收入由总额法转为净额法确认

收入。(2)对持有优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和云南喜科科技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经行资产

减值准备测试,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请见 2024 年 8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会计差错更

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56,554                                                                     0
                                                     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条件的股份      股份状
                                                                                   数量                        数量
                                                                                                   态
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0.10%    213,013,150                 0     不适用              0
                                                                                                 质押       60,107,392
王丹                     境外自然人                  8.49%      89,982,504                 0
                                                                                                 冻结       60,647,39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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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星物业管理有限     境内非国有法
                                                   1.64%     17,433,800             0   不适用             0
责任公司                 人
郭翥                     境内自然人                 0.54%     5,763,825     5,763,825 不适用                0
高原                     境内自然人                 0.53%     5,600,500             0 不适用                0
官军                     境内自然人                 0.52%     5,527,100             0 不适用                0
邵贤达                   境内自然人                 0.49%     5,176,200             0 不适用                0
潘胤谷                   境内自然人                 0.41%     4,327,840             0 不适用                0
黄红光                   境内自然人                 0.34%     3,609,369             0 不适用                0
姚晓丽                   境内自然人                 0.34%     3,601,162             0 不适用                0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钲霖先生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顺灏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
                                        股权,王钲霖先生为公司第二大股东王丹先生之子,两者因亲属关系构成一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致行动人。此外,其余前 10 大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
                                        动关系。
                                        公司股东王丹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29,335,112 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60,647,392 股,合计持有 89,982,504 股;
                                        公司股东高原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5,600,400 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00
                                        股,合计持有 5,600,500 股;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公司股东邵贤达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4,769,800 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有)                                    406,400 股,合计持有 5,176,200 股;
                                        公司股东潘胤谷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4,327,840 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0
                                        股,合计持有 4,327,840 股;
                                        公司股东黄红光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3,481,169 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128,200 股,合计持有 3,609,369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情况

    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于 2016 年上半年裁定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

兴纸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等的相关规定组织进行了破产财产清算,并拟订了《浙江德美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浙江省桐乡市人

民法院下发(2015)嘉桐破字第 4 号之 23《民事裁定书》,对该财产分配方案予以认可。根据破产管

理人拟订的财产分配方案,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2 日收到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

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款初步金额 32,459,250.52 元(其中:优先权债权金额 1,964,904 元、普通

破产债权金额 30,494,346.52 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到浙江德美彩印有限

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款初步金 165,823.55 元(普通破产债权)。公司

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收到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款第

二次金额 3,988,619.84 元,全部为普通破产债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收到浙

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款第二次金额 21,689.50 元(普

通破产债权)。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收到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

破产财产的分配款第三次金额 3,691,543.82 元,全部为普通破产债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收到浙江德美彩印有限公司(含浙江德兴纸塑包装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的分配款第二次金

额 20,074.05 元(普通破产债权)。公司至今合计收到以上三次破产财产的分配款 40,139,414.18 元(其

中:优先权债权金额 1,964,904 元、普通破产债权金额 38,174,510.18 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至今合计三次收到破产财产的分配款 207,587.10 元(普通破产债权)。对于浙江德美

破产清算的后续事宜,公司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公司的损失,努力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公司收到滁州市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收到滁州市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主要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九条等规定,滁州市监察委员会决定对公司涉嫌单位行贿犯罪立案调查。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收到滁州市监察委员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目前该事项暂未有最新进展,

公司将积极配合此案相关后续工作。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