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24-031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参股银行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闽发铝业”)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 股银行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福建南安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安汇通村镇银行”)9.5%股权转让给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晋江农商银行”)。交易对价以南安汇通村镇银行 2023 年末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计价,即每股价格人民币 1.3312 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1,264.64 万元,此价款含该转让股权相应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未分配的股息、 送股等权益)。本次股权买卖尚需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将不再持有汇通村镇银行的股权。 本次股权出售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有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等。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已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尚需获得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587541382D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 196 号 1/6 5、法定代表人:史桐融 6、注册资本:176,897.3076 万人民币 7、营业期限:2011-12-29 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 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前十大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1 福建七匹狼集团有限公司 50,134,124 2.8341% 2 福建省百凯经编实业有限公司 50,134,124 2.8341% 3 厦门侨兴工业有限公司 50,134,124 2.8341% 4 泉州市安平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50,134,124 2.8341% 5 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 50,134,105 2.8341% 6 菲莉集团(福建)有限公司 45,165,874 2.5532% 7 福建雅客食品有限公司 43,606,124 2.4651% 8 晋江航宇投资有限公司 36,559,270 2.0667% 9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3,874,402 1.9149% 10 晋江市锦福化纤聚合有限公司 27,565,799 1.5583% 11 合计 437,442,070 24.7287% 10、晋江农商银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74,518,508,368.9 73,837,719,151.2 资产总额 5 2 68,801,377,846.4 68,745,554,286.5 负债总额 7 6 净资产 5,717,130,522.48 5,092,164,864.66 2/6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51,565,531.38 837,979,918.11 利润总额 571,042,161.09 307,943,650.77 净利润 514,393,561.77 226,602,152.70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晋江农商银行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 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厦审〔2024〕285 号)。 (二)其他说明 晋江农商银行与公司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产权、业务、资 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 斜的其他关系。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日,晋江农商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南安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003153855668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美林办事处江北大道滨江一号 1 号楼 113-115 单元 5、法定代表人:陈孔福 6、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7、营业期限:2014-12-29 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 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 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9、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00 51%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950 9.5% 福建省中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50 8.5% 3/6 福建福南铜材有限公司 750 7.5% 福建南安市万家美针织有限公司 750 7.5% 福建宏泰塑胶有限公司 600 6% 蓉中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500 5% 福建森源家具有限公司 500 5% 合计 10000 100% 10、南安汇通村镇银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7,666,217.81 473,118,354.57 负债总额 384,544,564.63 336,740,417.33 净资产 133,121,653.18 136,377,937.24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736,692.77 7,908,879.26 利润总额 8,575,456.84 4,229,863.53 净利润 6,318,996.46 3,194,902.43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汇通村镇银行 2023 年度财务报 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4]2200038 号)。 (二)其他说明 公司高管黄文乐任南安汇通村镇银行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安汇通村 镇银行相关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 财务资助等状况,不存在涉及相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被 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经查询,南安汇通村镇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拟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让方: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福建晋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目标公司:福建南安汇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6 (一)股权转让价款与付款方式 1、转让价款:本次股权转让数量为 950 万股(小写:9,500,000 股),按目 标公司 2023 年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计价,即每股价格人民币 1.3312 元,转让 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仟贰佰陆拾肆万陆仟肆佰元整(小写:1264.64 万元),此价 款含该转让股权相应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在本协议签订后目标公司未分配的股 息、送股等权益)。 2、付款时间:乙方应在完成监管部门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相关股权的 股金簿、工商登记完成变更以及股权托管变更登记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付清以上 款项。 (二)股权交割 1、本协议项下所称“股权交割完成日”,指目标公司股权工商登记信息变 更完成之日。 2、完成目标公司内部系统股权变更手续后,乙方即按照法律和目标公司章 程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3、双方及目标公司应于监管部门批准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3 个月内完成包括 目标公司股东名册变更、内部系统变更、工商登记信息变更以及股权托管变更登 记在内的所有股权交割手续。因监管政策变动及其他非甲方、乙方、目标公司原 因,导致无法在该期限内完成的,双方应友好协商,另择期尽快办理。 (三)过渡期安排 本协议签订日至股权交割完成日前,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过渡期。在此过渡期 内: 1、甲方不得对其享有的目标公司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 不限于股权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被冻结等。 2、甲乙双方不得实施有损于目标公司的行为。 (四)违约责任 1、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违约方须赔偿守约方 的一切经济损失。除协议另有约定外,守约方亦有权要求解除本协议并向违约方 索取赔偿守约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律师费用。 2、如甲方不履行或严重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不积极配合目标公司、 乙方签署股权变更的相应法律文件,未在本协议约定时限内完成所有股权交割手 续的,应向乙方支付不低于标的额 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 5/6 损失。 3、如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不 低于标的额 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主要系因南安汇通村镇银行管理需要,同时也有利于回笼公司流动 资金,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本次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交易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 2024 年度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3 日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