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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京电子: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4-05-30  

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7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
                              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6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
2024 年 5 月 2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5)。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杨林先生提交的《关于提议增
加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
议将《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住所、董事会人数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作为临
时提案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
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 2024 年 5 月 29 日,杨林先生
直接持有公司 6.27%股份,其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主体资格,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
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
开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的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6 月 11 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3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1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
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
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4 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6 月 4 日(星期二)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
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南路 6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
   2.00                                                              √
            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住所、董事会人数并修改
   3.00
            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 2、3 属于“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议案
1、2、3 为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
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

    本次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5 日至 2024 年 6 月 10 日之间,每个
工作日的上午 10 点至下午 5 点。

    (二)登记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南路 6 号公司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可选择现场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方式以信函抵达公司的
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发出后请电
话确认,以收到公司确认回执为准。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
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
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一)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黄若蕾

          会议联系电话:0752-2057992

          会议联系传真:0752-2057992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南路 6 号公司会议室

    邮政编码:516029

    (三)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
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9 日
附件一: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营业
                                   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24 年 6 月 11 日
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陈江街道东升南路 6 号举行的惠州中京电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下划√):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 案 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
           提案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1.00                                            √
           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2.00    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
           措施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英文名称、住所、
   3.00    董事会人数变更并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注:

(1)请在“同意”、“反对”或“弃权”相应位置填写“√”,涂改、填写其它符号、
不选或多选则 该项表决视为弃权。
(2)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意愿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24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79

    2、投票简称:中京投票

    3、填表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13:3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6 月 11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