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2024-05-31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会议决议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4 年 5 月 30
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 4 名,实际参加表决独立董事 4 人,
分别为:张荣富、肖杰、夏阳、刘洋。会议由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肖杰先生召
集并主持。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注销部分期权是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所致,符
合公司《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注销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的议案》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1、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
司《激励计划》等规定的实施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未发生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2、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激
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包括公司整体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
其作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合法、有效;3、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安
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4、公司不存在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
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5、该事项的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页以下无正文)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肖杰 张荣富 刘洋
夏阳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杰、张荣富、刘洋、夏阳
2024 年 5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