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3 证券简称:海能达 公告编号:2024-042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出现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北环路海能达大厦会议室。 3、会议方式 现场记名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总经理蒋叶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4 人,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 份 730,190,809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598%,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 714,765,8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114%。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20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15,424,9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84%。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 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1 人,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 15,927,75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60%。 8、公司部分董事、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见证律 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9,978,1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9%; 反对 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2%;弃权 116,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9%。表决 结果: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9,980,2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2%; 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弃权 116,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9%。表决 结果:通过。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9,980,2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12%; 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弃权 116,2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9%。表决 结果:通过。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9,978,1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09%; 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弃权 118,3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62%。表决 结果: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同意 730,094,3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8%;反对 9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3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5,831,2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41%;反对 96,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5,833,3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73%; 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27%;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5,833,3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073%;反对 94,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9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并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9,002,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73%; 反对 1,188,0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27%;弃权 1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4,739,6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407%;反对 1,188,0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593%;弃权 1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9,002,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73%; 反对 1,188,0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27%;弃权 1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4,739,6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407%;反对 1,188,0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593%;弃权 1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9、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反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9,002,71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73%; 反对 1,188,0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27%;弃权 1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4,739,65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5407%;反对 1,188,09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593%;弃权 1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10、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7,727,40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26%; 反对 2,46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74%;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13,464,35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4.5339%;反对 2,463,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5.4661%;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20,394,5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584%; 反对 9,796,2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16%;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 通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3 以上通过。 1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720,394,51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6584%;反对 9,796,29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3416%;弃权 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表决结果: 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对 2023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汇报。述职报告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国浩律师 (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