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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八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27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4-05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6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26 日 9:15—15:00 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 21 号南宁八菱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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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顾瑜女士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8 人,
代表股份 118,580,57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85%。其中:


    (1)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现 场会 议的 股东 及股 东 代理 人共 12 人 ,代表股份
95,511,76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3.71%。


    (2)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96 人,代表股份 23,068,817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8.14%。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0 人,代表
股份 24,661,14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70%。


     3.其他人员出席的情况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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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下列 议案进行
了表决:


    (一)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433,375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2,114,503 股(含
网络投票),弃权 32,70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1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513,942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2,114,503 股
(含网络投票),弃权 32,70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29%。


    (二)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6,458,475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2,085,203 股(含
网络投票),弃权 36,90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539,042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2,085,203 股
(含网络投票),弃权 36,90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39%。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942,975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2,584,403 股(含
网络投票),弃权 53,20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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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023,542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2,584,403 股
(含网络投票),弃权 53,20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0%。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938,075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2,589,303 股(含
网络投票),弃权 53,20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018,642 股(含网络投票),反对 2,589,303 股

(含网络投票),弃权 53,200 股(含网络投票),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8%。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赵磊、石俊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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