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1 证券简称:龙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8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是为了完成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名誉董事长许刚先生生前所持公司股份继承过户。许刚先生的女儿、公司 副董事长许冉女士将其目前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融资,偿还许刚先生生 前股份质押融资债务后,许刚先生名下已质押股份全部解除质押,解除质押后许 刚先生名下剩余股份将办理继承过户。 2、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名誉董事长许刚先生于2024年5月20日因 病医治无效不幸离世,许刚先生生前持有的公司626,515,969股股份,由其女儿、 公司副董事长许冉女士继承5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95%,其儿子未成 年人许某某先生继承126,515,9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0%。未成年人许某某先 生继承的公司股份由其母亲王霞女士代为管理,王霞女士将相关股份所对应的身 份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会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全 部委托许冉女士行使,委托期限至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成年。许冉女士成为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4年8月5日,许刚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共计 304,000,000股,已非交易过户至其女儿、公司副董事长许冉女士名下。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许冉女士持 有公司股份30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4%,本次质押248,790,000股,占 其所持公司股份的81.84%,占公司总股本的10.43%。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刚先生名下剩余公司股份继承过户手续仍在办理 之中。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许冉女士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00股,其质 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预计将下降至49.76%。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 近日,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副董事长许冉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 押及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名誉董事长许刚先生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 理了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本次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是为了完成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名誉董事长许刚先生生前所持公司股份继承过户。许刚先生的女儿、公司副董事 长许冉女士将其目前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质押融资,偿还许刚先生生前股份 质押融资债务后,许刚先生名下已质押股份全部解除质押,解除质押后将办理许 刚先生名下剩余股份继承过户。 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名誉董事长许刚先生于2024年5月20日因病 医治无效不幸离世,享年61岁。许刚先生生前持有公司股份626,515,969股,占公 司股份总额的26.25%,为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市静安公证处 于2024年6月12日出具的证书编号为(2024)沪静证字第1214号、2024年6月14 日出具的证书编号为(2024)沪静证字第1216号《公证书》,许刚先生生前持有 的公司626,515,969股股份,由其女儿许冉女士继承5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0.95%,其儿子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继承126,515,969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5.30%。鉴于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系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继承的股份由其母亲 王霞女士代为管理。王霞女士将其代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行使权利的公司全部股 份所对应的身份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会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 身份性权利全部委托许冉女士行使。委托期限至2028年10月23日(即未成年人许 某某先生十八周岁生日之日止)。至此,许冉女士合计持有公司626,515,969股表 决权,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6.25%,许冉女士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2024年8月5日,许刚先生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共计304,000,000 股,已非交易过户至许冉女士名下。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 2024年8月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刚先生名下剩余公司股份继承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之中。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 占公 是否为控股股 占其所 是否 司总 股东 东或第一大股 本次质押数 持股份 是否为 为补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押 股本 质权人 名称 东及其一致行 量(股) 比例 限售股 充质 日 日 用途 比例 动人 (%) 押 (%) 高管锁 中国中金 定股为 2024 年 8 2025 年 8 41,780,000 13.74 1.75 财富证券 31,780,0 月 12 日 月 12 日 有限公司 00 股。 华泰证券 2024 年 8 2025 年 8 (上海)资 121,680,000 40.03 5.10 月 12 日 月 12 日 产管理有 偿还 是,高管 限公司 许刚 锁定股。 中国银河 先生 许冉 是 否 2024 年 8 2027 年 8 23,350,000 7.68 0.98 证券股份 股权 月 12 日 月 11 日 有限公司 质押 高管锁 融资 招商证券 定股为 2024 年 8 2025 年 8 30,000,000 9.87 1.26 股份有限 19,160,0 月 13 日 月 12 日 公司 00 股。 中国银河 是,高管 2024 年 8 2027 年 8 31,980,000 10.52 1.34 证券股份 锁定股。 月 14 日 月 13 日 有限公司 合计 - 248,790,000 81.84 10.43 - - - - - - 备注:上述质押股份不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上述质押股份占 许冉女士所持股份比例按照许冉女士目前持股304,000,000股计算,完成继承过户 后,许冉女士将持有公司股份500,000,000股,该质押比例将下降至49.76%。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股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股 起始日期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份数量(股) 份比例(%) 本比例(%) 2023 年 11 2024 年 8 月 华泰证券(上海)资 38,500,000 11.94 1.61 许刚 月 14 日 13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已故) 2024 年 1 月 2024 年 8 月 华泰证券(上海)资 96,000,000 29.77 4.02 24 日 13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3- 2023 年 4 月 2024 年 8 月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18,560,000 5.75 0.78 20 日 13 日 限公司 2022 年 11 2024 年 8 月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70,000,000 21.70 2.93 月 23 日 14 日 司 2023 年 12 2024 年 8 月 华泰证券(上海)资 34,320,000 10.64 1.44 月 28 日 15 日 产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257,380,000 79.80 10.79 - - - 备注:各列数字加总与合计数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许刚先生生前持有 的股份由其女儿许冉女士、其儿子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继承,目前正在办理许刚 先生名下剩余股份继承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许刚先生名下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1、截至公告披露日,许冉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其 占公 情况 情况 持股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总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比例 质押股份数 质押股份数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股) (%) 量(股) 量(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 (%) 冻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 (股) (%) 227,950,0 许冉 304,000,000 12.74 0 248,790,000 81.84 10.43 91.62 50,000 0.09 00 备注:(1)上述质押股份占许冉女士所持股份比例按照许冉女士目前持股 304,000,000 股计算,完成继承过户后,许冉女士将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000 股, 该质押比例将下降至 49.76%。 ( 2 ) 许 刚 先 生 生 前 持 有 的 股 份 由 其 儿 子 未 成年 人 许 某 某 先 生 继 承 126,515,969 股,目前正在办理继承过户手续。王霞女士将其代未成年人许某某 先生行使权利的公司股份 126,515,969 股所对应的身份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参会权、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身份性权利全部委托许冉女士行使。委托期 限至 2028 年 10 月 23 日(即未成年人许某某先生十八周岁生日之日止)。 2、截至公告披露日,许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4-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占其 占公 情况 情况 持股 本次解除质 本次解除质 所持 司总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 比例 押前质押股 押后质押股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股) (%) 份数量(股) 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 (%) 冻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 (股) (%) 许刚 322,515,969 13.52 257,380,000 0 0 0 0 0 0 0 (已故) 备注:许刚先生生前持有的股份由其女儿许冉女士、其儿子未成年人许某某 先生继承,目前正在办理许刚先生名下剩余股份继承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许 刚先生名下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1、许冉女士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许冉女士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 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0%, 占公司总股本的 0%,对应融资余额为 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数量为 193,46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63.64%,占公司总股本的 8.11%,对应 融资余额为 137,000 万元。许冉女士质押融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工资薪金、分红 资金、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等,许冉女士具备资金偿付能力。 3、许冉女士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 形。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许冉女士,中国国籍,通讯地址焦作市中站区冯封办事处,最近三年 历任佰利联(欧洲)有限公司董事、佰利联(美洲)有限公司董事、Image Resources NL 董事、公司副董事长、销售公司总经理,控制的核心企业和资产为龙佰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公司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偿债能力指标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3月31日 1 资产总额 6,381,724.07 6,648,478.84 2 应收款总额 301,272.91 430,646.18 -5- 3 负债总额 3,879,254.38 3,986,077.19 4 所有者权益合计 2,502,469.69 2,662,401.65 序号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一季度 1 营业收入 2,676,487.67 728,768.69 2 营业利润 391,737.76 114,740.30 3 净利润 324,599.01 94,155.63 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435.78 33,965.46 序号 偿债能力指标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1 资产负债率(%) 60.79 59.95 2 流动比率 0.76 0.84 3 速动比率 0.47 0.55 4 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12.79 1.24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及一期不存在大额债 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也无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暂无偿债风险。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除在公司领取薪酬外,最近 一年及一期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资金往来、关联交易、担保等重大利益往来情 况,不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比例超过 80%主要系公司原控股股东许 刚先生已去世,其名下 304,000,000 股股份已完成继承过户,为完成其余股份继 承过户,许刚先生的女儿许冉女士需质押股份融资,偿还许刚先生质押债务后, 许刚先生的股份全部解质押,然后办理剩余股份继承过户手续。目前剩余股份过 户手续仍在办理之中,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许冉女士将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00,000,000 股,届时其质押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预计将下降至 49.7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良好的资信 状况、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不会对公司 生产经营(包括但不限于购销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公 司治理(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或控制权稳定、三会运作、日常管理)产生影响,其 所持有公司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 -6- 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相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龙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