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华通: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更新后)2024-02-01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4-010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心人员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本公告
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将不
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
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上述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
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
2、截至本次增持计划披露日,本次增持主体持股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直接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王佶 董事长、CEO 761,977,993 10.22%
注:上述股份不包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持股情况,不包含
王佶先生在绍兴上虞吉运盛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绍兴上虞吉仁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里的间接持有份额。
3、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认可,上述增持主体
拟实施增持计划以支持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
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本次计划增持金额下限
(人民币万元)
王佶 董事长、CEO 650.00
谢斐 总裁 150.00
方辉 首席战略官 100.00
黄怡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100.00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1,000.00
合计 2,000.00
注:成交金额包含交易手续费。
3、增持价格区间:本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在实施增持股份计划
过程中,增持主体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
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方式:增持主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包
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
增持计划。
8、增持主体承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关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
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核心人员承诺将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
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关于股票买卖的有关法律法规。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
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
上市条件。
3、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对本次增持的公司股份进行管理,督促
增持主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增持主体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