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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华通: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4-07-31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披
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更新后)》(公
告编号:2024-010)。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公司董事长王佶先生、总裁谢斐女士、首席战略官方辉先生、董事会秘书黄怡先生
及核心人员计划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本数)。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主体通过集中竞价的
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633.3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50%,增持金额为 2,023.14
万元,达到增持计划金额,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董事长王佶
先生、总裁谢斐女士、首席战略官方辉先生、董事会秘书黄怡先生及核心人员计划
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
持金额将不低于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的《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拟增持公
司股份的公告(更新后)》(公告编号:2024-010)。
        二、增持计划实施结果
                                      本次增持前        增持数量          本次增持后
姓名              职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股)

王佶     董事长               761,977,993    10.2244%   2,067,600   764,045,593   10.2521%

谢斐     总裁                 0              0.0000%    456,800     456,800       0.0061%

方辉     首席战略官           0              0.0000%    319,800     319,800       0.0043%

黄怡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0              0.0000%    258,200     258,200       0.0035%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    0              0.0000%    3,230,699   3,230,699     0.0434%

合计                          761,977,993    10.2244%   6,333,099   768,311,092   10.3094%

   注:(1)成交金额包含交易手续费。
       (2)上述股份不包含各增持主体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持股情况,不包含王佶先生在上海吉
   运盛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即原“绍兴上虞吉运盛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绍兴上虞吉仁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里的间接持有份额。
       (3)钱昊先生原作为核心管理人员参与本次增持计划,2024 年 3 月公司换届完成后,钱昊
   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截至本次增持计划完成,钱昊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
   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5.1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0.0007%,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21.94 万元(含手续费)。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
   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主体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
   和短线交易。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