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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纪华通: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2024-11-07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24-065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4 年 4 月 1 日,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世纪华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48 号),2024 年 11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
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2 号)。根据《关于发布<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的通知》第七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1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将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
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1 月 8 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世纪
华通”变更为“ST 华通”,证券代码仍为“00260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二)股票简称由“世纪华通”变更为“ST 华通”;
 (三)股票代码仍为“002602”;
 (四)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 年 11 月 8 日;
 (五)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4 年 11 月 7 日开市起停牌,2024 年 11 月
8 日开市起复牌。
 (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 5%。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的通知》
中新旧规则适用的衔接安排第七条,新规则施行前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
明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在新规则施行后收到行政处罚
决定书的,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4 年 4 月 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载明 2018-2022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4 年 11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
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12 号)。因此,公司股票将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1、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运作,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运营风险,确保合规。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提高相关
人员规范运作意识。
    2、公司将积极改进完善信息披露等内部治理体系,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和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对于《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涉及的事项,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将会尽最大
努力尽快消除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将在符合相关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标
准后及时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
关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四、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
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
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21-50818086
2、电子邮件:sjhuatong@sjhuatong.com
3、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博云路 22 号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