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7-09
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2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 2024 年
7 月 2 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
表决董事 9 人,其中陈刚先生、柴振国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吴相君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
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决定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 3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