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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国信:关于控股股东原一致行动人相关承诺的进展公告2024-04-12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原一致行动人相关承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集团”)和江

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机械”)已不

是公司股东,也不是公司关联方,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针对江苏国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出具的相关承诺

已不再适用。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相关承诺内容

    (一)公司首发上市前,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作为公司股东,出

具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如下:

    1、本公司及参股或者控股的公司或者企业(附属公司或者附属

企业)目前未从事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

    2、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

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凡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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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构成

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

    3、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

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

的公司章程规定,促使经本公司提名的上市公司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

的诚信和勤勉责任。

    4、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的义务,不利用大股

东地位,就上市公司与本公司或附属公司或附属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

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上市公司必须与本公司或附属公司或

附属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公司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

合理的和正常商业交易条件进行,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或附属企业将不

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

优惠的条件。

    5、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上

市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承诺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

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6、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上市公司经

济损失的,本公司同意赔偿上市公司相应损失。

    7、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对上市公

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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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和

分别作出的声明、承诺和保证。

    (二)公司首发上市前,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作为公司股东,出

具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如下:

    本公司现郑重声明并承诺,保证本公司以及所有参股、控股公司

或者企业,除与上市公司合资或者合作且由上市公司控股的以外,今

后原则上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与上市

公司之间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交易必须按正常的商业条

件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有关程序,保证不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在任何一项交易中给予上市公

司优于给予任何其他独立第三方的条件。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

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赔偿。

    (三)公司重组时,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出具《关于保证上市公

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如下: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一直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等

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双方的人员、资产、

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不存在混同情况。

    本公司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

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

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

具体如下: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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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

整的资产。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上

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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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违法干预

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

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

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产

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

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3)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

务活动进行干预。

    (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且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

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5)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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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承诺履行进展情况

    2019 年至 2021 年期间,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先后将所持公司股

票无偿划转给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信集团”),不再是我公司股东,但其作为国信集团下属企业,仍为

国信集团一致行动人,因此相关承诺仍继续履行。

    2023 年 7 月,根据《省国资委关于有关省属贸易企业国有股权

无偿划转的通知》(苏国资[2023]65 号),我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

将其持有的舜天集团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苏豪集团,故舜天集团及

其子公司舜天机械不再属于国信集团一致行动人,也不再是我公司的

关联方。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针对我公司做出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

交易等承诺不再适用。

    公司如与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其发生交易,将按《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履行针对公司出

具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和资金占用等方面的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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