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关于控股股东原一致行动人相关承诺的进展公告2024-04-12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江苏国信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原一致行动人相关承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由于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集团”)和江
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天机械”)已不
是公司股东,也不是公司关联方,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针对江苏国信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出具的相关承诺
已不再适用。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相关承诺内容
(一)公司首发上市前,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作为公司股东,出
具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如下:
1、本公司及参股或者控股的公司或者企业(附属公司或者附属
企业)目前未从事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
2、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在今后的任何时间不会以任
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自营、合资或联营)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凡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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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任何可能会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构成
竞争的业务,本公司将会将上述商业机会让予上市公司。
3、本公司将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
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市公司
的公司章程规定,促使经本公司提名的上市公司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
的诚信和勤勉责任。
4、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的义务,不利用大股
东地位,就上市公司与本公司或附属公司或附属企业相关的任何关联
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
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上市公司必须与本公司或附属公司或
附属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公司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
合理的和正常商业交易条件进行,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或附属企业将不
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
优惠的条件。
5、本公司及附属公司或者附属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上
市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公司承诺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
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6、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上市公司经
济损失的,本公司同意赔偿上市公司相应损失。
7、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将持续有效,直至本公司不再对上市公
司有重大影响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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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声明、承诺与保证可被视为对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共同和
分别作出的声明、承诺和保证。
(二)公司首发上市前,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作为公司股东,出
具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如下:
本公司现郑重声明并承诺,保证本公司以及所有参股、控股公司
或者企业,除与上市公司合资或者合作且由上市公司控股的以外,今
后原则上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与上市
公司之间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交易必须按正常的商业条
件进行,并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有关程序,保证不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在任何一项交易中给予上市公
司优于给予任何其他独立第三方的条件。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
造成损失,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赔偿。
(三)公司重组时,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出具《关于保证上市公
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如下: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一直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等
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双方的人员、资产、
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不存在混同情况。
本公司承诺,在本次重组完成后,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
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继续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
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
具体如下: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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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
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
(2)保证上市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与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事、
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
事会和股东大会行使职权作出人事任免决定。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与经营有关的业务体系和相关的独立完
整的资产。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上
市公司的资金、资产;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
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兼职。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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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证上市公司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不违法干预
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
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
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产
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5、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
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3)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上市公司的业
务活动进行干预。
(4)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
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且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避
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5)保证尽量减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
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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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承诺履行进展情况
2019 年至 2021 年期间,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先后将所持公司股
票无偿划转给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信集团”),不再是我公司股东,但其作为国信集团下属企业,仍为
国信集团一致行动人,因此相关承诺仍继续履行。
2023 年 7 月,根据《省国资委关于有关省属贸易企业国有股权
无偿划转的通知》(苏国资[2023]65 号),我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
将其持有的舜天集团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苏豪集团,故舜天集团及
其子公司舜天机械不再属于国信集团一致行动人,也不再是我公司的
关联方。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针对我公司做出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
交易等承诺不再适用。
公司如与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其发生交易,将按《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将继续履行针对公司出
具的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和资金占用等方面的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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