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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爱康科技: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3-26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
期净资产 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公告编号:2023-132)。根据上述议
案及公告,公司拟为杭州承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辉工程”)在
2024 年度的融资共计提供 15,000 万元担保额度。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爱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爱康房地产”)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
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为承辉工程与江苏银行在 2024 年 1 月 31 日签订的
《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授信期限为 2024 年 1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最高授信额度为 8,000 万元,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额为
13,442 万元,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
止。承辉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辉国际”)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
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若包含本次担保,公司累计对承辉工程的担保合同金额
为 13,442 万元,不超过《关于 2024 年度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审议的对承辉工
程的担保额度 15,000 万元。
    以上担保金额在公司已经履行审议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议、
审批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项目                                               内容
        企业名称                                 杭州承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21 年 05 月 1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27MA2KGB4606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金星村西部科技园 A 幢 1375 室
       法定代表人                                           李光华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
                          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
                          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
                          纯净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技术进出口;
        主营业务
                          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对外承包工程;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
                          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项目: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监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东及持股比例                          浙江承辉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
                          被担保方承辉工程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承慧先生的关联企业,根据《深圳
        关系说明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构成关联关系。
                                                  2023 年 3 月 31 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2022 年 4 月-2023 年 3 月       /2023 年 4-9 月

      基本财务数据             总资产                            19,176.51                  25,886.37

     (单位:万元)            净资产                               9,649.22                14,753.56
                              营业收入                              3,382.06                 5,901.75
                               净利润                               -262.46                   -162.86
注:上述被担保方 2022 年 4 月-2023 年 3 月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 4-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被担保
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爱康房地产与江苏银行签署了《最高额
抵押合同》,为承辉工程与江苏银行在 2024 年 1 月 31 日签订的《最高额综合授
信合同》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授信期限为 2024 年 1 月 26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6 日,最高授信额度为 8,000 万元,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额为 13,442 万元,
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保证范围
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以及债务人应当支
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抵押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
费用。承辉国际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全资子公司爱康房地产为承辉工程融资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最高额度
13,442 万元提供抵押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2、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承辉工程资产总额 25,886.37 万元,负债总额
11,132.81 万元,净资产 14,753.56 万元。承辉工程 2023 年 4-9 月实现营业收入
5,901.75 万元,净利润-162.86 万元,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承辉国际为本次担保提
供反担保,反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承辉国际
资产总额 55,494.22 万元,负债总额 28,092.14 万元,净资产 27,402.08 万元。上
述反担保方具有一定的担保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根据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司指定专门人员持续关注上述被担
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
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
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审议的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 90.64
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为 62.73 亿元,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融
资余额为 33.59 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的担保金额上限为 49.04 亿元,其他对外担保金额上限为 13.69 亿元。以上累
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
219.41%,累计对外担保合同项下融资余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7.49%。若包含本次担保,累计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合同金额上限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 224.11%,累计对外担保合同项下融资余额占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经披露过的担保平移、代偿事宜外,公司没有
新增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依
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爱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