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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佳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曹阳)2024-04-27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曹阳)


     作为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
在 2023 年的工作中,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本人于 2023 年 9 月 4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曹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5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科环能科技有限公
司建筑环境与能源检测院副院长。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其中 4 次现场+通讯会议,3 次通
讯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任职期间召开的 2 次会议,出席股东大会 0 次。本人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认为公司
在本人任期内召开的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
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
案均无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本人作为第
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为充分调动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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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积极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评优方案事宜进行了讨论,同时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并不断探讨完善薪酬考核体系。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 10 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独立董事
制度》,新增条款明确及落实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2023 年度本人任期内,
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的事项。

      (四)2023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序                                                                                     独立意见
       时间                                       事项
号                                                                                       类型
1     9月4日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10 月 27 日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10 月 27 日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同意
4    10 月 27 日 关于为公司子公司提供 2024 年度融资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10 月 27 日 关于 2024 年度外汇套期保值计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

     以上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
行相关职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
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
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与中小股东沟通及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报告期内,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有关
规定做好信息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与中小投资
者保持畅通的沟通渠道,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督促公司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认真接听投资者来电、接待来访,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不断加强对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
制度的学习,加深对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
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
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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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意识。

     (七)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出席会议、听取管理层汇报等方式,对公司进行考察,
积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未来发展战略;同时,公司为
本人履职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配备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及人员支持,董事会秘书
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管
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本人结合在暖通行业的经验,重点关注公司健康环境业
务的发展,时刻关注行业发展趋势及市场变化,积极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经营提
供合理化意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公司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二)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
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
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同意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提名人选;经总经理
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提名人选。上
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聘任流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本人任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勤勉、审慎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对公司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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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本人将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充
分发挥本人暖通专业优势,对公司健康环境相关产品的研发方向、性能改进以及
开拓适用场景等方面提出专业建议,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联系方式:

     Email:caoyang@ncsa.cn

     报告完毕,谢谢!



                                                     独立董事:曹阳

                                                      2024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