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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佳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23  

证券代码:002614           股票简称:奥佳华         公告编号:2024-23 号

债券代码:128097          债券简称:奥佳转债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 2023 年度权益分
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87,042,545.0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
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
配比例不变。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
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23,475,15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
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7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97                   邹剑寒

             2            01*****628                   李五令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奥佳转
债,债券代码:128097)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奥佳转债”转股价
格为 9.75 元/股,调整后“奥佳转债”转股价格为 9.45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4 年 5 月 29 日起生效。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安岭二路 31-37 号
    咨询联系人:李巧巧、陈艺抒
    咨询电话:0592-3795714
    传真电话:0592-3794724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