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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哈尔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4-03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24-029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 日(周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4 月 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 日 9:15—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江新城高德置地 A3 座 26 层。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与主持人: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吕强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0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226,698,9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5982%,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8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 226,669,3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8.591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9,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63%。

    (3)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计 3 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13,529,6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9004%。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6,677,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
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0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226,677,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
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0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226,677,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
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0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226,677,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
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0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226,677,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
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0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2.0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226,677,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
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0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2.06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226,677,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
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0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2.07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226,677,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
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0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 226,677,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
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0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2.09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226,677,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
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0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2.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226,677,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
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0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6,677,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
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0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6,677,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
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0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
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6,677,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
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0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6,677,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
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0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6,677,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
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0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
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6,677,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
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0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6,677,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
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0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6,677,3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05%;
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508,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99.8404%;反对 21,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