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股东露笑集团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9 亿元的无偿借款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公司经营与发展。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公司不提供任何担保,并 且不支付任何借款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该项 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 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沈 雨 周冰冰 张新华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