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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玛顿: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屠江南)2024-04-2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屠江南)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忠实、
勤勉、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任职期间
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屠江南,1986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律师。曾任职于江苏致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江苏典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3 年至今任上海申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独
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义务。在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获取决策所需的公司相关信息,对议案进行认真
审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任期内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董事会召开次数                         8
                                                                     股东大会出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缺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自出席会议

   3              5             0         0             否               4
          本人认为:2023 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相关决策
      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
      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及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一)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本人任职期间,对
      公司经营情况进行认真的了解和监督,在董事会与会期间,认真审议各项议案,
      并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意见事项内容
                                                                                             类型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
2023 年 1 月 13 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同意
                                             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独立意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 同意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及
                                             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
                                             见;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9、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7 月 21 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2023 年 8 月 30 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同意
                                             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或购
                                             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023 年 10 月 13 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同意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以
                                             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凤阳硅谷智能有
2023 年 11 月 7 日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等相关内容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
2023 年 12 月 25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同意
                                              立意见。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及新规过
      渡安排,2023 年主要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专门委员会、与管理层
      沟通、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等形式履职,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制定,将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参与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对重大事项审慎
      客观发表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规范、科学决策,切实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2023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情况;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
      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接听投资
      者的来电、接待来访,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同时,本人持续关注“互动易”
      平台上的提问,便于广大投资者沟通交流,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及时解答回复,
      及时将投资者的诉求和关注转达公司管理层。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适当的时机对公司
      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
      行检查。在日常通过电话等多种方式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展
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提出相关意见和建
议,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履行的其他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法律法规及相关制
度,进一步提高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
和认识,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
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八、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监督公司规范
运作,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发表了专
业性意见,与公司保持积极沟通,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本人仍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诚信、忠实、勤勉
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
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
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在本人 2023 年履职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及
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屠江南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