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完美世界 公告编号:2024-030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5 月 17 日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2024 年 5 月 1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上午 9:15 至 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路 1 号院 4 号楼完美世界 A 座 20 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池宇峰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8 人,代表股份 764,840,126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39.4254%。 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628,078,15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2.37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3 人,代表股份 136,761,97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7.049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4 人,代表股份 137,024,273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7.06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262,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13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3 人,代表股份 136,761,97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7.0497%。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现场及 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1,966,3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243%;反对 1,423,9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62%;弃权 1,449,79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15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027%;反对 1,423,9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392%;弃权 1,449,79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81%。 公司独立董事在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2,064,2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71%;反对 1,307,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9%;弃权 1,468,794 股(其 2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248,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742%;反对 1,307,0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539%;弃权 1,468,79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719%。 3、审议通过《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2,058,8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64%;反对 1,331,4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41%;弃权 1,449,79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24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702%;反对 1,331,4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17%;弃权 1,449,79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81%。 4、审议通过《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2,049,75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352%;反对 1,340,5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53%;弃权 1,449,79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8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233,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9636%;反对 1,340,5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84%;弃权 1,449,79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81%。 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3,974,7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869%;反对 856,9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20%;弃权 8,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 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6,158,8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684%;反对 856,9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54%;弃权 8,4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1%。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9,277,68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2727%;反对 4,109,5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73%;弃权 1,452,89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9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1,461,83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5.9405%;反对 4,109,54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9991%;弃权 1,452,894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603%。 7、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1、审议通过《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池宇峰先生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池宇峰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605,6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317%;反对 2,350,0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115%;弃权 352,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321,6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277%;反对 2,350,0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151%;弃权 352,5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73% 7.2、审议通过《与祖龙娱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鲁晓寅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2,222,9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78%;反对 2,616,6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421%;弃权 500 股(其中, 4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407,0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900%;反对 2,616,6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96%;弃权 5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4%。 8、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62,864,44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417%;反对 1,973,3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580%;弃权 2,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5,048,59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582%;反对 1,973,37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02%;弃权 2,3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王圆、尚红超 结论性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7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