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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达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28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4-015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议无变更以往股东会议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7 日 14:30 开始

    2.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4 年 3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3 月
27 日 9:15-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 299 号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江斌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17,722,93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5.696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83,212,73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0.03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4,510,2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580%。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6,010,20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98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6,010,2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985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7,675,8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4%;反对 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5%;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880,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168%;反对
5,841,7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6831%;弃权 2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880,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168%;反对
5,841,7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6831%;弃权 2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880,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168%;反对
5,841,7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6831%;弃权 2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880,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168%;反对
5,841,7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6831%;弃权 2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880,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168%;反对
5,841,7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6831%;弃权 2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880,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168%;反对
5,841,7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6831%;弃权 2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1,880,97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3168%;反对
5,841,7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6831%;弃权 2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17,675,8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4%;反对 46,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5%;弃权 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注:本公告中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例均保留 4 位小数,若其各分项数值之

和与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涵和韩叙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议,并为本次股东
会议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